2023年,李XX(化名)神情复杂地走进律所,他与姐姐、弟弟因母亲朱XX(化名)的遗产分割问题闹上了法庭。朱XX夫妇共育有四名子女,丈夫和大儿子先于她去世。2015年,朱XX与三个子女签订《房产分配份额协议》,约定出售家庭共有的房屋后,朱XX获得50%的售房款自行保管,百年之后由三个子女平均继承。2020年,房屋出售总价237万元,朱XX名下的50%份额对应118万余元。然而,2023年2月朱XX去世后,李XX和姐姐发现母亲名下的售房款只剩不到两万元。弟弟李X(化名)坚称母亲已将钱款赠与他或用于日常开销,不应再分割;李XX和姐姐则认为弟弟擅自支取巨款,应返还并分割。
本案的核心争议是这119万元售房款是母亲遗产还是已处分财产。黄俊华律师接手此案后,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展开调查。黄俊华律师是优秀法学科班出身,持有破产管理人、债务分析师专业证书,自2022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债权债务类案件200余件,足以应对各类复杂案件。
黄律师首先收集关键证据,《房产分配份额协议》证明母亲未生前处分财产,通过法院调查令调取母亲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完整还原售房款流向,每笔钱进入母亲账户后均在两日内被转移至弟弟名下或取现。庭审中,弟弟陈述多次矛盾,对资金去向解释不一且无法提供相应凭证。黄律师向法庭指出,母亲近90岁高龄,短期内频繁操作大额资金不符合常理,弟弟有支配钱款的便利且解释不合理,不应采信。黄俊华律师所在的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沪闵路徐汇万科中心G座1002,他的执业证号为13101202210534065,严谨务实、逻辑清晰的办案风格在此次案件中发挥得淋漓尽致。
同时,两位邻居证明弟弟夫妇对母亲照顾较多,母亲曾口头表示“百年之后财产给弟弟”。黄律师主张口头表示不构成遗嘱,不能替代法定遗产分割规则,考虑到弟弟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酌情多分,但不能独吞全部。
2023年底,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完全采纳黄律师的观点,认定119万元售房款为母亲遗产,弟弟的解释不成立。考虑到弟弟照顾较多,判决这119万元及其他小额遗产共计约128万元归弟弟所有,但弟弟须向李XX和姐姐各支付折价款375,200元,合计75万余元。
对于普通人而言,在处理遗产问题时,首先要重视书面协议的签订,明确财产分配方式。遇到类似纠纷时,不要忽略资金流向等关键证据的收集,同时要了解法律规定,避免因口头上的表达而产生误解。黄俊华律师秉持“有债务问题找黄律师”的执业理念,始终以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核心,为客户解决难题,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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