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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期间双方达成协认,执行时效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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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14 · 1497人看过
导读:法院执行期间双方达成协议,执行时效的计算需视情况而定。若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法院执行期间双方达成协认,执行时效怎么算

在法院执行程序中,很多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法院开始执行后,双方当事人经过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这时候就会产生一个疑问,执行时效该怎么计算呢?执行时效的计算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如果算错了时间,可能会让之前的努力白费。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执行时效的基本规定

执行时效是指权利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这个两年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比如,一份判决要求被告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欠款,那么执行时效就从这30日届满后的第一天开始计算两年。

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对执行时效的影响

当双方在法院执行期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时,执行时效会出现中断的情况。也就是说,执行时效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这是因为执行和解协议改变了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内容和方式,双方形成了新的权利义务关系。例如,甲申请执行乙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甲乙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乙分三个月还清欠款。那么从达成和解协议之日起,之前已经经过的执行时效就不再计算,而是从和解协议约定的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两年的执行时效。

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情况

如果双方按照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那么执行程序就会终结,也就不存在执行时效的问题了。比如,甲乙达成和解协议后,乙按照协议分三个月还清了欠款,甲也确认收到款项,此时执行程序就结束了。

四、和解协议未履行的处理及执行时效

要是和解协议没有得到履行,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时效的计算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和解协议约定了履行期限,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执行时效;如果没有约定履行期限,从申请执行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之日起重新计算。例如,甲乙达成和解协议但未约定履行期限,后来甲发现乙没有履行的意思,那么从甲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执行时效。

五、执行时效计算中的注意事项

在计算执行时效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和解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明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执行时效的中断和重新计算。同时,要及时关注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一旦发现对方不履行,要尽快申请恢复执行,避免超过执行时效。

当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后续可能会出现各种复杂的情况。比如和解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反悔,或者出现新的争议,这些都可能影响到执行程序的继续进行。这时候,你可能会感到迷茫,不知道该如何应对。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并且经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能够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帮你顺利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难题,让你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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