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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侦查结束未犯罪移交检察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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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14 · 1077人看过
导读:公安侦查结束后,若认定犯罪嫌疑人未犯罪,不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相关材料移送检察院审查决定。若侦查中发现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应撤销案件,已逮捕的立即释放并通知原批准检察院。未认定犯罪就不符移送起诉条件。
公安侦查结束未犯罪移交检察院吗

一、公安侦查结束未犯罪移交检察院吗

公安侦查结束后,若认定犯罪嫌疑人未犯罪,不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但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所以,未认定犯罪即不符合移送起诉的条件,不会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公安侦查无犯罪证据是否应移交检察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侦查后若认为无犯罪证据,不应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侦查终结后,应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若经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应当撤销案件。已被逮捕的,应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同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所以,无犯罪证据不符合移送审查起诉条件,公安机关不会将此类案件移交检察院。

三、公安侦查无证据,不移交检察院是否合法?

公安侦查无证据,不移交检察院是合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若侦查中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证据不足无法认定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自然无需移交检察院。这体现了刑事诉讼中对证据和事实的严格要求,可避免将无足够证据支撑的案件进入后续司法程序,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效率。

在探讨公安侦查结束未犯罪是否移交检察院的问题时,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了解。若公安侦查认定未犯罪,通常不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存在证据不足等情形时,可能会有进一步的补充侦查等程序。另外,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有其他关联案件或线索,即便当前案件认定未犯罪,也可能会基于整体案情的考虑做相应处理。要是你对公安侦查结束后的流程、证据认定标准等还有疑问,或者遇到了类似相关的法律难题,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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