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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租赁合同背后的维权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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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13 · 141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朱俊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9年
律所:河北中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9200710582644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315717235
代表案例:22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朱俊健主任律师,律所合伙人,中共党员,执业多年以来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具有高超的业务能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结合个案的自身特点,为客户设计最佳纠纷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节省客户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擅长: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专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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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位建材租赁商,与一家公司签订的11年租赁合同,在执行中遭遇租赁费拖欠、租赁物未退还等问题。擅长经济合同纠纷的朱俊健律师介入后,仔细梳理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为明确责任主体、计算合理赔偿做了大量细致工作。本案彰显了法律对合同权益的守护和专业律师的重要价值。
11年租赁合同背后的维权之战

建材租赁站张老板手中的租赁合同,所涉金额数字庞大。这是2013年与吉林XX公司签订的合同,公司承接建设工程需大量租赁器材,建材租赁站按约提供了钢管、扣件、油托等物资。但从某一节点开始,公司租金支付断断续续,到后来完全停滞,还有大量租赁物资未归还。

张老板试图沟通解决,却碰壁。无奈之下,他找到了朱俊健律师。朱俊健律师有多年经济合同纠纷处理经验,始终秉持为当事人合法权益获得法律支持不懈努力的理念。他接手后,全面审查租赁合同及相关辅助性证据资料,如发货单、退货单、租金结算表等。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2条后,他发现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转包行为无效。尽管公司否认与租赁站存在合同关系,但朱律师认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证明该公司是项目承建商,租赁器材也实际用于这个项目工地,发货单上也明确标注租赁单位为该公司。根据这些证据,可以认定租赁关系成立,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另外,结合其他案件的庭审笔录等文件,证明签收租赁物的工作人员在公司有相应职务,他们的签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这一系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公司需对租赁事项负责。

在庭审过程中,公司对刘XX代理人代理权真实性提出质疑,还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然而这些都被朱律师凭借充分准备和法律依据一一化解。法院最终判决租赁合同解除,公司需支付租金,并返还租赁物,如无法返还则折价赔偿

这起案件体现出,在商业活动中合同至关重要。一份合同,不仅仅是文字与条款,更是双方的权益保障。朱俊健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执着的敬业精神,在复杂的案件中抽丝剥茧,让真相浮出水面,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他用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执业理念,诠释着法律与真情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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