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纠纷调解难题
在湖北黄冈麻城市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2015年11月18日,被告程某与原告银行所属支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借款10万元,期限36个月,期内年利率9.72%,逾期加收50%罚息。被告肖某签订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两被告还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名下房屋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登记。银行于2015年11月20日发放贷款,后借款展期至2022年11月20日。贷款到期后,两被告仅偿还部分利息,尚欠本金10万元及自2022年3月30日起的利息。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两被告认可借款事实但因经济困难请求分期还款。
梳理证据链
项婷律师接受银行委托后,第一步是全面梳理合同及履约证据。整理了个人借款合同夫妻共同还款承诺书抵押合同、借款凭证、还款明细、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证明了借贷合意、款项交付、抵押担保及欠款事实。这些证据为后续的调解和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制定调解策略
面对被告的分期还款请求,项婷律师评估认为,被告有还款意愿但一次性偿付能力不足,且抵押房屋价值足以覆盖债权。基于此,项婷律师制定了接受分期还款方案的策略,这样既能快速结案、避免执行风险,又能保留抵押权作为最终保障。
调解争取有利条件
在调解过程中,项婷律师为银行争取到诸多有利条件。明确分期还款计划,要求被告在2025年11月20日前偿还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2026年4月20日前偿还剩余本金5万元及相应利息;保留抵押权及优先受偿权,约定若被告任一期未按时还款,银行可就抵押房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还争取到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调解成功及意义
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通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被告获得分期履行的宽限,银行则快速获得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调解书,节省了时间和诉讼成本。调解书明确了抵押权的法律效力,为银行提供了可靠的最终清偿保障。同时,银行保留了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维护了利息收益。在被告还款困难的情况下,接受分期还款方案避免了强制执行农村宅基地房屋可能带来的社会矛盾和执行障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项婷律师作为湖北光程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成功化解了这起金融借款纠纷,体现了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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