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市场中,意外总是不期而至。一位原告在提供劳务过程中不幸遭受了人身损害,这原本就是一场令人痛心的意外。之后,原告与两被告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了赔偿协议,而且两被告也按照协议约定足额履行了赔偿义务。本以为事情就此画上句号,可原告却突然以相关理由将两被告告上了法院,请求撤销调解协议书,并要求两被告另行赔偿其人身损害损失183547.3元,同时还要求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这突如其来的诉讼,让被告陷入了巨大的困境,他们不仅要面对原告的诉求,还要承担可能败诉的风险,怎么办?
就在被告焦头烂额之际,经朋友推荐,他们找到了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的翁鹏威律师。翁鹏威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劳动案件领域更是成功办理211余件,经验十分丰富。初次接触案件,翁鹏威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迅速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他告诉被告,虽然原告提起了诉讼,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调解协议是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签订的,被告有很大的胜算。翁鹏威律师的专业判断让被告逐渐放下心来,建立起了对他的信任。
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提出了撤销调解协议并要求被告另行赔偿的诉讼主张。翁鹏威律师深知这是一场硬仗,他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针对原告的诉请发表了核心代理意见。立案后第5天,翁鹏威律师就已经梳理好了证据链条。他指出,案涉调解协议书系各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自愿签订,具有合法的法律约束力。而且,调解协议签订前,原告已完成司法鉴定,对自身伤情、伤残等级及误工、护理、营养期限均有明确认知,且原告在调解过程中已委托专业代理人协助处理赔偿事宜,不存在认知偏差或被误导的情形。同时,他代理的被告仅为案涉业务的介绍人,与原告之间不存在雇佣等需承担赔偿责任的身份关系,案涉事故发生时该被告并未在场,原告作业所用工具亦为自行准备,被告对事故发生无任何因果关系,即便法院认定调解协议解除,该被告也无需承担赔偿义务。
在庭审过程中,翁鹏威律师与同所律师密切配合,共同就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开庭前48小时,翁鹏威律师还在不断完善代理意见,力求做到万无一失。他坚信,只要依据事实和法律,就一定能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调解协议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背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且两被告已按约足额履行赔偿义务。原告主张撤销协议的诉请于法无据,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负担。翁鹏威律师作为北京京师(温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龙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他的代理意见得到了法院的充分采纳,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他用自己的专业和经验,为被告撑起了法律的保护的伞,也再次证明了他在法律领域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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