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认定书出具后能否算结案了
1.事故认定书出具并非结案,它只是对事故情况和责任的认定。
2.交通事故中,认定书出具后,赔偿协商不一致,可申请交管部门调解或直接起诉。涉及犯罪的,会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3.一般侵权事故,认定书定责后,受害方可要求赔偿,能协商则协商,协商不成可民事诉讼。
4.只有赔偿等问题全解决,才真正结案。
二、事故认定书出具后什么时候能立案
1.民事侵权赔偿诉讼: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只要满足起诉条件,当事人就能随时去法院起诉立案。起诉条件有原告与案件直接相关、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和管辖。法院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责时会立案侦查。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查清、证据充分应追责,会提起公诉,法院受理后进入审判程序。
三、事故认定书出具后是否能重新认定
1.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可重新认定。当事人对认定或证明有异议,要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2.复核申请要写清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只能复核一次。
3.上一级交管部门受理后三十日内出复核结论。若存在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当探讨事故认定书出具后能否算结案了这个问题时,需要明白即使认定书已出具,后续还有不少事宜。比如,若当事人对赔偿数额有争议,即使事故认定书已出,还不能算真正结案,因为赔偿问题可能需进一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且若有伤员后续出现新的病情,也可能引发新的赔偿纠纷。倘若你在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对于赔偿协商、后续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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