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复杂的博弈,当事人往往在困境中苦苦挣扎,寻求一线生机。就像甲某,一审因敲诈勒索罪和非法经营罪被判处重刑,面临漫长的牢狱之灾,这无疑是他人生的至暗时刻。而这样的法律困境,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事件背后当事人的无奈与无助。在这个关键时刻,李建鹏律师,一位专注刑事辩护的律师,走进了甲某的生活。
李建鹏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5年时间。这5年里,他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刑事辩护类就有200余件。他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在检察工作期间参与办理多起在省域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
回到甲某的案件,原审法院认定甲某与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新闻工作者身份索要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甲某不仅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还另犯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甲某不服判决,委托李建鹏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
李建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展开深入分析。他提出了多个关键的辩护意见。首先,他认为罪名定性错误,甲某与乙某作为受聘于国有事业单位报社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要钱款,应认定为受贿罪而非敲诈勒索罪,原审未能准确评价其要挟行为中的职务因素。其次,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甲某公司与某煤矿签订的《宣传合同》系基于真实的“宣传报道”服务目的,相应合同款25.74万元应予以核减。再者,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现有证据无法证实甲某收受某单位15万元现金,该15万元也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最后,他认为乙某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即使构成犯罪,也应认定为受贿罪。
李建鹏律师擅长职务犯罪与经济类犯罪案件,秉持着“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专业立身,精益求精”的执业理念。在二审庭审中,他围绕上述辩点,结合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论证和辩护。虽然检察机关出庭意见认为原审定性准确,建议维持原判,但李建鹏律师并未退缩。
二审法院经审理,最终采纳了李建鹏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甲某、乙某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符合受贿罪的特征,原判认定敲诈勒索罪未能准确评价职务因素,应予纠正。最终判决维持原审中对甲某犯非法经营罪的定罪量刑部分,撤销原审中对甲某、乙某犯敲诈勒索罪的定罪量刑及责令退赔的判项。甲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与原判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乙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李建鹏律师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他现任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所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还是太原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太原科技大学校外导师。他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这个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为甲某争取到了大幅减刑,也让我们看到了刑事辩护的重要价值。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