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丽江的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备受关注。田百川律师(执业证号15307202110342961,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从2021年开始执业,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擅长婚姻家事、遗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他办理的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我们展现了律师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中的价值。
聚众斗殴案辩护
田百川律师担任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的辩护人。2023年7月18日,沈XX与沈XX酒后口角相约打架,双方邀约多人。罗XX等人对杨XX实施殴打,致其轻伤一级。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且已赔偿杨XX3000元。公诉机关认为罗XX构成聚众斗殴罪,建议量刑。
核心诉求是为罗XX争取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案件难点在于认定罗XX的从犯地位、自首情节以及准确把握其主观恶性。
证据收集过程中,田律师多次会见罗XX,了解其参与案件的全过程;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作用;走访罗XX的学校和社区,了解其平时表现;与罗XX的法定代理人沟通,获取其家庭监管情况。
证据链搭建方面,田律师将罗XX的供述与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相互印证,证明其跟随他人参与斗殴,未使用刀具;收集罗XX的学校证明和社区评价,证明其主观恶性较小;整理罗XX的赔偿凭证和认罪认罚具结书,证明其积极悔罪。
庭审策略上,田律师准备了详细的辩护词,重点论证罗XX的未成年人身份、从犯地位、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和积极赔偿等从轻情节;在庭审焦点上,强调罗XX的主观恶性小,应从轻处罚;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进行有力反驳;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以支持辩护观点。
最终,法院判决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此案彰显了法律威严,也贯彻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盗窃案辩护
田百川律师受指定担任被告人赵XX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辩护人。2023年8、9月期间,赵XX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销赃所得5690元左右,最后一次盗窃未遂。赵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案发后家属代为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赵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并预交罚金。
核心诉求是为赵XX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案件难点在于认定赵XX的坦白情节、犯罪未遂以及其抑郁治疗期对犯罪的影响。
证据收集过程中,田律师多次会见赵XX,了解其作案背景和心理状态;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盗窃次数和涉案金额;调取赵XX的病历,证明其案发时处于抑郁治疗期;与赵XX的家属沟通,了解其家庭情况和成长经历。
证据链搭建方面,田律师将赵XX的供述与被害人陈述、辨认笔录等相互印证,证明其多次盗窃的事实;收集赵XX的病历和心理评估报告,证明其作案时的心理状态;整理赵XX的赔偿凭证、谅解书、退缴违法所得和预交罚金的凭证,证明其积极悔罪。
庭审策略上,田律师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重点阐述赵XX的未成年人身份、坦白情节、犯罪未遂、认罪认罚和积极退赔谅解等从轻情节;在庭审焦点上,强调赵XX的主观恶性小,应从轻处罚;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进行合理抗辩;向法院说明赵XX的心理状况和成长困境,争取法院的从轻判决。
最终,法院判决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此案既惩治了犯罪,又给予赵XX改过自新的机会。
案件共同逻辑
这两起案件的共同逻辑在于,田律师都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出发,精准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充分收集和运用证据,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在证据收集上,都注重从被告人的作案背景、成长经历、心理状态等方面入手,挖掘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在庭审策略上,都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重点论证被告人的从轻情节,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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