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正式执业的刘伟律师,主要为劳动者和企业提供工伤维权及劳动争议相关法律服务。在劳动纠纷领域,仲裁时效、劳动关系认定等问题是常见的攻防难点。
在员工追讨7年前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案中,原告邓某主张2016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在某工程管理公司工作,2018年2月28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2024年10月,邓某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一审、二审均判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2025年8月27日,邓某再次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合计49812.5元。刘伟律师代理被告公司出庭,他敏锐抓住仲裁时效这一关键。经梳理,劳动关系于2018年3月1日终止,而原告至2025年才主张权利,已远超一年时效。刘伟律师在答辩中明确提出时效抗辩,法院认定原告未在法定期间内主张权利,且未举证时效中止、中断情形,最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从这起案件可以提炼出,在劳动争议中,关注仲裁时效这一“程序盾牌”,能在不利局面下找到破局点。
另一起案件中,申请人刘某入职某科技公司后,公司以“第三方合作团队”为由否认劳动关系。刘某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欠薪、经济补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及加班费。刘伟律师代理刘某出庭,他通过某招聘软件记录、考勤管理、工作安排、工资支付主体等证据,成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打破公司“借壳用工”的抗辩。最终刘某争取到拖欠工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及加班费共计11471.26元。这同样体现了在劳动争议中,善于挖掘证据、准确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性。
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刘伟律师通常会先关注仲裁时效问题,判断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同时,会仔细梳理证据,准确认定劳动关系,从多个角度寻找案件的突破口。无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在遇到劳动纠纷时,都可以借鉴这种处理逻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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