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春华律师自执业以来,始终坚守着“无法保证案件结果,只能尽力而为。专业与否,接触便知”的办案理念。他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唯有全力以赴,才能不负所托。
在工程款纠纷案件中,原告与宁夏xx公司签订厂区外委检修工程合同,完工后双方就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简春华律师(执业证号:15105201810050669)代理原告,主张欠付工程款7305440.72元及逾期违约金,同时以两名股东未足额实缴出资、公司无力清偿债务为由,诉请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被告则辩称双方未完成正式结算、原告未足额开票、存在行贿相关抗辩事由,且股东已大部分实缴出资、公司具备偿债能力,拒绝原告诉求。简春华律师通过申请劳务费用审计、工程造价鉴定,让第三方机构出具造价鉴定意见书。在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中,原、被告各方均派员到庭参与庭审,双方提交多组证据并相互质证。法院依职权调取宁夏xx公司相关终结本次执行裁定,结合全部证据、鉴定意见及庭审陈述认定案件事实。最终,法院判决宁夏xx公司支付检修款,江苏xx公司、宁夏xx企业分别在未出资1500万元范围内,对宁夏xx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在二百多万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改判案中,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及原审被告存在买卖合同纠纷,不服一审民事判决提起上诉。本案核心争议在于案涉货物的实际买受人认定及货款支付责任划分。简春华律师全面梳理双方交易往来记录,重点审查微信聊天记录及《进煤结算单》等关键证据,确认货物交付数量及每日结算单价。结合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情况,穿透表面合同关系,查明并锁定案涉货物的实际买受人为D公司与李XX,明确其应承担付款义务。依据相关规定,精准计算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损失。针对上诉人提出的免责或减责主张,从证据链条和法律适用两方面进行有力反驳。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上诉人的部分合理主张,依法作出改判,精准定位责任主体,量化经济损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在上千万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某自动化设备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签订合同,约定由原告为被告承包的项目提供设备及安装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货款支付、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退还等问题产生争议。简春华律师代理原告,在庭审中,双方围绕合同效力、履行情况、质量争议解决节点、款项支付条件是否成就等焦点进行举证质证与辩论。原告提交了合同文本、供货凭证、沟通函件、履约保证金/保函退还审批表等证据;被告则抗辩称部分款项因质量争议未解决而暂不具备支付条件,且原告主张的律师费、保函费缺乏合同依据及实际支付凭证。简春华律师通过梳理双方往来函件及会议纪要,成功论证质量争议于2024年12月25日基本解决,为利息起算争取到有利时间点,避免资金占用损失无限期延后。针对16,196,678.83元货款主张,系统整合合同、送货单、验收记录及对账确认函,形成完整履约证据链,有效应对被告关于“质量未决故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抗辩。在律师费、保函费及新增设备款等举证难度较大的诉请上,虽未获全额支持,但通过聚焦核心大额债权,确保主要诉求获得法院支持,实现诉讼效益最大化。
简春华律师作为北京中银(泸州)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副主任,独立带领团队。他法学学士,法律从业资格A证,具备强大的专业、逻辑、辩论、应变及文字处理能力,擅长于合同审查、法律培训、庭审应对和法律风险防控及谈判。他信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原则,以“专业、职业、尽业“为工作准则。执业至今,办结案件超过600件,所办案件中,涉及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将近100个,1000万元以上的超过20个,1亿元以上的,5个。每年均有一审败诉但二审反败为胜的案件,亦有一审、二审败诉,再审胜诉的案件。他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赢得了应有的权益,成为了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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