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普洱,商业活动频繁,由此引发的合同纠纷也不少。李熙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任职于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百余起成功案例经验。她经手的案件中,有两起合同纠纷颇具代表性。
一位委托人打算购置商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约定缴纳30000元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还需在协议签订7日内签订正式合同。协议对房屋位置、面积、价款等都有明确规定。委托人按约定支付定金后,要求签订正式合同,却被要求等候通知,之后又按要求支付了207240元首付款。然而,被告方既不签订正式合同,也不退还已付款项。委托人后来了解到,案涉预售房屋一直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为维护权益,委托人委托李熙律师代理此案,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认购协议、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等。
李熙律师接手后,迅速梳理案件事实,固定核心证据,包括认购协议书、支付凭证、签约信息表、住建局通报、律师费发票等。这些证据完整证实了委托人与二被告签订预约合同、按约付款,以及被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拒不签合同的事实。
案件审理时,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多项抗辩,称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无案涉房源也未收款,不应担责;普洱XX公司虽认可收款,但只同意协商还款时间,无实质性解决方案。针对这些抗辩,李熙律师结合事实与法律发表代理意见:一是认购协议书明确卖方为二被告,且均盖章确认,协议生效,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以未收款、主体独立为由免责;二是被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书就签订协议并收款,拒不签正式合同,构成根本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返还首付款;三是委托人因违约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是实际损失,应获支持。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26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由二被告负担。因委托人已选定金罚则,法院未支持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诉请,但核心诉求已实现。
另一起案件中,委托人是茶叶经营个体户。2019年9月,委托人将自有茶叶存放在另一茶叶经营个体户仓库,约定销售需经其同意。该个体户取得同意后销售茶叶,却未足额付款,仅付部分后推诿剩余款项。2020年4月,经催收,该个体户出具欠条,确认尚欠55376元,承诺2020年10月20日前还清,还约定追偿费用由其承担。还款期限到后,该个体户只支付6000元,剩余49376元拒不支付。委托人委托李熙律师等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茶叶款及资金占用利息,并承担律师费、诉讼费。
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委托人沟通细节,梳理脉络,固定关键证据。委托人持有被告书写捺印的《欠条》,还有暂住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律师费发票等,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中,被告抗辩欠条是在威胁、谩骂下出具,单价不合理,且茶叶实际买受人未付款,自己无能力一次性支付,只同意分期或用茶叶抵债。李熙律师发表代理意见:一是微信聊天记录不能证明欠条出具时被告受威胁,欠条合法有效;二是被告签字捺印视为认可单价,以单价不合理抗辩无依据;三是被告与实际买受人的债权债务与本案无关,不能作为拒付理由。同时,她向法院提交全部证据,证明合同关系有效、被告违约、委托人主张的律师费有约定和凭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决被告偿还茶叶款、律师费及资金占用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
律师价值
在这两起案件中,李熙律师的独特作用显著。在购房纠纷中,她精准梳理证据,针对被告的抗辩理由,从合同效力、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有力反驳,让法院清晰了解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在茶叶代销欠款纠纷中,她通过与委托人沟通,固定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对被告的抗辩逐一击破,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她能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制定合理的代理策略,在庭审中准确发表代理意见,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法院注重审查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违约情况以及证据的完整性。如果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签订合同并收款,构成根本违约,需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买卖合同纠纷,法院会依据合同约定和证据来判断双方的权利义务,只要证据充分,债权人的合法诉求通常会得到支持。
结尾
回到最初的困惑,无论是购房交款后开发商违约,还是代销欠款不还,李熙律师凭借梳理证据、精准抗辩、合理运用法律等优势,帮助委托人维护了合法权益,成功解决了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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