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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被拖欠工资及报销款超七十万元,以被迫解除获支持,仲裁全面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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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01 · 105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徐灿豪律师 已认证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广东辉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620261015449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006774552
代表案例:1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拥有十余年辩论实战积淀,专业思辨与庭审应变能力突出。自高中起深耕辩论领域,曾任辩论队队长,长期主导赛事策划、攻防思辨、逻辑推演工作,锤炼出极强的临场应变、逻辑抗辩、口头表达与文书说理能力。执业后,多次受邀担任公务员、校园大型辩论赛事评委,深耕思辨裁判工作,能够从容应对庭审中的各类突发状况,精准抓住案件争议焦点,高效完成庭审抗辩与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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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马女士任职某物业服务公司行政高管,工资和报销款被拖欠超七十万。她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最终获十七万余元工资差额、十万余元经济补偿金和五十三万余元报销款。
高管被拖欠工资及报销款超七十万元,以被迫解除获支持,仲裁全面胜诉

马女士2019年12月入职该公司,先后任行政经理、行政总监,合同续签至2025年12月31日。工作涉及公司旗下多家关联企业,工资社保缴纳主体有交叉。公司长期拖欠她2023年部分绩效工资、过节费及2024年1-7月工资,垫付的报销款也未审批支付。2024年7月24日,马女士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支付拖欠款项和经济补偿金,还主张三家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辩称,马女士2020年11月已调至第三被申请人处,劳动关系应分段处理。第三被申请人称工资标准有异议,2023年7月起缓发绩效因经营困难,报销款未完成审批无法支付。第二被申请人则称与马女士无劳动关系。

面对复杂局面,广东辉辰律师事务所的徐灿豪律师(执业证号:14406202610154492)介入。他多维度锁定劳动关系主体,以劳动合同签订和续签主体、《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对象及工资社保支付记录为依据,让仲裁委确认第一被申请人为劳动关系主体。

在报销款举证上,徐律师分类整理跨年度、多项目报销凭证,编制费用明细汇总表,强调支付义务,规避被申请人对费用合理性的异议,提高举证效率。针对公司“调动抗辩”,他从无调动审批文件、续签主体矛盾、管理事实未改变三方面击破,锁定第一被申请人为支付主体。提交证据时,他将工资拖欠情况与解除事由对应,证明被迫解除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本案提醒大家,关联企业混同用工时,要保留好劳动合同等关键证据;高管报销注意留存凭证;遇到公司拖欠工资,及时发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并主张权益。

复盘本案,关联企业混同用工使劳动关系认定困难,徐灿豪律师构建多层次认定方法,准确锁定主体。高管报销款涉及多项目、跨年度,他系统化整理证据,直击支付义务。公司“调动抗辩”看似合理,他多角度论证击破。被迫解除案件中,他让解除事由与证据对应,降低仲裁庭审查难度。这些操作体现了他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上的专业能力和应对复杂问题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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