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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款纠纷胜诉,法律专业助力权益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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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8 · 161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威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8年
律所: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1201810067880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940247372
代表案例:3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依托北京盈科律所事务所拥有全国92家分所的全国大所优势进行团队化作业,团队中有专人负责刑事案件辩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审查和起诉、公司股权设计、民事案件的诉讼和执行等,可以最大限度全方位解决客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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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此案例聚焦购车款交付后车辆未履约的纠纷。当事人交付购车款却未获车辆,委托律师维权。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在合同关系认定、诉讼时效抗辩等方面精准应对,最终助力当事人成功追回部分购车款,展现了法律在解决民商事纠纷中的关键作用。
购车款纠纷胜诉,法律专业助力权益维护

伊始,法院经审理认为,虽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XX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明确载明“购车款”,且当事人在该公司财务室完成款项交付,结合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交易习惯,足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同时,因双方未约定车辆交付及款项返还的具体期限,诉讼时效应自当事人首次主张权利(即提起诉讼)时起算,故本案未过诉讼时效。最终判决解除合同,相关方返还部分购车款。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杨威律师的专业付出。2019年,杨威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凭借其8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硕士功底,迅速展开工作。首先,他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初步判断案件的核心在于合同关系是否成立、诉讼时效是否已过以及股东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等问题。

证据收集方面,杨律师面临诸多难点。XX公司抗辩称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收款收据仅为“钱款交接”,否认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杨律师通过深入研究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交易习惯,收集相关行业资料,结合当事人在该公司财务室交付购车款且有收款收据的事实,有力地证明了双方存在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合同关系是否成立、诉讼时效抗辩股东连带责任以及款项返还主体等问题上。杨律师针对这些焦点,精准定位辩护策略。对于合同关系,他指出XX公司作为商事主体,其盖章确认的收款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以“未签订书面合同”否认合同成立;针对诉讼时效抗辩,他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解除合同属于形成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对于股东连带责任,他依据《公司法》第64条进行充分论证。

在扭转局面的环节,杨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诉讼时效的认定上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关键优势。他准确指出因双方未约定车辆交付及款项返还的具体期限,诉讼时效应自当事人首次主张权利时起算,成功反驳了XX公司“诉讼时效已过”的主张。

杨威律师不仅持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证,还具备基金及证券行业从业资格等复合型专业资质,精通中英双语,能够适配多元化、跨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在本案中,他通过专业的证据梳理、法律论证及诉讼策略,帮助当事人实现了权益救济,充分展现了其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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