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南宁,做小生意的张老板平日里资金往来频繁。一次,他的朋友李老板因资金周转困难,向他借了二十万元。张老板出于朋友情谊,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把钱转给了李老板,李老板也出具了借条。当时,两人还找了另一位朋友王老板作为这笔借款的保证人。起初,大家相处融洽,张老板也没把这事太放在心上,觉得朋友之间讲信用,按时还钱是理所当然的。
然而,到了还款日期,李老板却迟迟没有还钱。张老板多次催促,李老板不仅不还钱,还声称这二十万并非借款,而是他们三人合作土地置换项目时支付给村民的土地平整押金。由于张老板持有押金条未交付,导致他无法向村民退款,所以无法向张老板偿还款项。王老板也在这个节骨眼上玩起了失踪,经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张老板傻眼了,自己明明是好心借钱,怎么就变成这样了?他感到十分困惑和无助,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焦急的张老板四处打听,希望能找到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他解决这个难题。通过朋友的推荐,他了解到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吴震律师。吴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虽不算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尤其擅长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等民商事诉讼案件。张老板决定去律所咨询一下。
见到吴震律师后,吴律师仔细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并全面梳理了案件的证据材料,包括《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吴震律师作为南宁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凭借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精准地梳理出了案件事实与法律关系。他告诉张老板,从目前的证据来看,借贷关系是成立的,让张老板放心委托他来处理这个案件。张老板听了吴律师的分析后,心里踏实了许多,当场决定委托吴震律师代理此案。
庭审过程中,面对李老板将借款歪曲为项目押金的抗辩,吴震律师依托书面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直接证据,从证据效力、事实逻辑层面彻底推翻了李老板无依据的抗辩主张。同时,吴律师熟练运用《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保证期间的相关规定,规范阐述借款本金、逾期利息的计算依据与标准,客观分析保证责任的成立与免除条件。他指出,李老板未能提交有效证据推翻《借条》所确认的借贷事实,其抗辩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经审理,充分采纳了吴震律师的核心代理观点,认定张老板与李老板之间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李老板未按期还款已构成违约,应偿还借款本金二十万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关于保证责任部分,因案涉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六个月,张老板起诉时已超过法定保证期间,亦无证据证实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过权利,故王老板的保证责任依法予以免除。法院判决支持张老板要求李老板偿还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驳回张老板对王老板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李老板承担。张老板终于成功追回了自己的借款,对吴震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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