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生活纠纷不用愁,专业法律援手来解忧

生活纠纷不用愁,专业法律援手来解忧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7 · 192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海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6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山东览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13202011230023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660913275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更多>
导读: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遭遇各种纠纷,像合同效力问题、抚养费争议、刑事指控,还有保险理赔纠纷等,处理起来让人头疼。有这样一位靠谱的法律人士,深耕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民事等领域多年,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解决众多棘手案件,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下面就来认识一下这位专业又贴心的法律帮手。
生活纠纷不用愁,专业法律援手来解忧

生活就像一场充满未知的旅程,我们难免会遇到各种法律难题。当面临合同纠纷,担心自己的钱打了水漂;遭遇婚姻问题,为孩子的抚养权财产分割焦虑;甚至陷入刑事指控,未来仿佛被阴霾笼罩;还有保险理赔时,被保险公司拒之门外……这些问题就像一块块大石头,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这时候,就需要一位专业又靠谱的法律人士来帮忙。今天要介绍的这位法律专家,来自山东览辰律师事务所,她就是杨海娇律师(执业证号:13713202011230023)。杨律师已经在法律服务领域摸爬滚打了6年,累计承办案件超过500件,其中在婚姻家庭刑事案件以及民事领域成功办理的案件就有300多件,实务经验十分丰富。她不仅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还秉持着严谨务实的执业态度,是律所的专职律师和合伙人,参与着律所的核心业务布局,践行着“诚信执业、精准赋能”的服务理念。

杨律师擅长的领域很广,下面就来看看她在不同业务场景下是如何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的。

在婚姻家庭领域,离婚诉讼子女抚养权归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家暴维权等问题常常让当事人心力交瘁。杨律师在处理这些案件时,既坚守法律原则,又充满人文关怀。比如在抚养费纠纷一审案中,原告王XX是被告王XX与法定代理人黄XX的非婚生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但后来因为女方拒绝男方探视孩子,男方就停止支付抚养费。202x年3月,女方以法定代理人身份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拖欠的抚养费。男方委托杨律师应诉。杨律师先是核实男方已为孩子购买保险并将理赔款全部交付女方,又详细审查孩子实际生活、医疗支出,核对原告诉请金额的合理性。然后,她提出探视权与抚养费关联履行的调解思路,降低了男方的支付压力。最后经过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被告一次性支付19年9月到25年4月抚养费仅5000元(远低于原告诉请的55000元);自25年5月起,每月支付850元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同时明确了男方的合法探视权。当事人对这个结果高度满意。

在刑事辩护领域,杨律师精通各类刑事案件的办理流程,善于从证据链、情节认定等角度寻找辩护突破口。在王X涉嫌诈骗罪案中,201x年至202x年,被告人王X加入盘踞在国外的“某某公司”进行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在“某哥”“某石”某口担任客服部组长,负责统计上下分、管理客服等工作,属于诈骗链条关键环节。公诉机关认定其参与境外诈骗窝点工作超30日,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不过王X具有多重特殊情节,如主动投案构成自首、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已退缴违法所得、案发时怀孕且与同案被告人廖某某育有年幼子女需抚养、社区矫正评估符合缓刑条件。王X委托杨律师担任辩护人,杨律师围绕这些核心情节,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开庭审理后,采纳了辩护观点,判决被告人王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在本案的十名被告人中,王X是唯一获得缓刑的被告人。

在民事领域,各类合同、侵权债权债务纠纷层出不穷。在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案中,19年,毛X某委托邹X帮忙非法进行兑换韩币,按邹X的指示将钱款转入刘XX个人账户。后兑换失败,刘XX出具欠条承诺还款,但未足额履行。毛X某起诉要求确认委托合同无效、邹X返还费用、刘XX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合同无效,邹X还款,刘XX连带。邹X不服,提起上诉并委托杨律师代理二审。杨律师提出案涉款项实际由刘XX收取、支配,邹X未获益;刘XX出具欠条构成独立债务承担,邹X并非债务人;邹X仅为介绍/中介角色,不承担返还责任;一审混淆法律关系,同案不同判等核心上诉观点。二审围绕还款主体认定、诉讼时效债务性质审理。最终,二审法院全部采纳杨律师的代理意见,改判撤销一审判决,刘XX独自返还毛X某费用,邹X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刘XX负担。

还有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张XX系被告某某保险公司业务员,202x年7月投保某某某医疗保险,同时公司为其投保团体意外险+团体医疗险。202x年12月4日,张XX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多次住院治疗,构成八级、十级伤残,产生高额医疗费。张XX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无驾驶证、行驶证为由拒绝赔付,双方告上法庭。原告委托杨律师代为出庭辩护。法院认定电动三轮车不属于免责条款中的“机动车”,免责条款对原告不生效,保险公司应赔付。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原告保险金费用,驳回原告过高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和被告相互承担部分费用。

杨海娇律师执业多年,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准则,秉持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每一起案件都亲力亲为。她用专业能力践行着法律人的使命与担当,为当事人筑牢法律防线,也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与信赖。相信在未来,她会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更多人解决法律难题,守护大家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