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容易陷入一个常见的法律误区,认为只要涉及经济纠纷或者企业生产问题,就必然会上升到刑事犯罪层面。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这其中需要严格区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边界。高源律师(执业证号15111202111347234,四川三江汇律师事务所)从2021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在多起案件中坚守刑法的谦抑性,防止刑事手段过度干预经济纠纷。
先来看杨XX破坏生产经营案。杨XX是某钒钛生产厂厂长,但配料、生产等核心工作实际由公司总经理直接指挥。2025年2月,杨XX因工资问题与厂方发生纠纷,厂方以其生产的钒钛不符合质量要求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涉嫌破坏生产经营。2月17日,杨XX被刑事拘留。家属在2月19日委托高源律师后,高源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杨XX,详细了解其岗位职责、实际工作权限、生产指挥关系、工资纠纷起因及产品质量争议的具体情况。通过与杨XX的交流,高源律师固定了“配料生产均由总经理指挥”“杨XX无独立决策权”等关键事实。在证据收集过程中,高源律师还通过调取公司的生产记录、会议纪要等文件,从公司内部获取了相关证据。同时,与杨XX的同事进行沟通,制作了证人证言。在搭建证据链时,高源律师将这些证据按照时间顺序和逻辑关系进行整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体系。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捕后,高源律师第一时间向承办检察官提交律师意见,从主观目的、客观行为、案件性质三个层面系统论证杨XX不构成犯罪,并多次与检察官沟通。她特别强调,在案证据无法证明杨XX具有泄愤报复的主观故意,也无法证明其存在故意破坏生产的行为,本案不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更不符合起诉的证明标准。最终,喜德县检察院全面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于2025年2月24日对杨XX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同日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此后,公安机关经进一步侦查,于2026年2月依法解除取保候审并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杨XX最终未承担任何刑事责任。这个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它清晰地划清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边界,防止了企业用刑事报案来压制劳动争议。
再看夏X涉嫌偷越国(边)境案和诈骗案。夏X于2018年和多人一起偷越国(边)境前往境外某园区从事保安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可能面临诈骗罪和偷越国(边)境罪的指控。夏X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和诈骗罪被列为网逃,回国后一直被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高源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便提出无罪意见。在证据收集方面,高源律师通过调查夏X在境外的工作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夏X在境外只是从事保安工作,并未参与诈骗活动。同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确定追诉时效的计算方法。在搭建证据链时,将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有力的证据链。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高源律师提出本案因“已过追诉时效、夏X不构成诈骗罪且该案不属于情节严重”为由的无罪意见。在与检察院进行多次沟通后,检察院将该案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公安在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时直接作出撤案决定。这个案例体现了高源律师坚守罪刑法定、追诉时效和证据裁判原则,为当事人成功洗清罪名。
高源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结果。她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司法的公正和法治的进步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高源律师将继续秉持“益法精诚,嘉护正义,以辨明道,衡守仁信”的执业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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