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诈骗案中,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作为分包方冒领工程材料并出售获利,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与罚金。被告人不服上诉,徐征律师接手此案。他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的教育背景发挥作用,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专业地指出审计报告存在瑕疵。同时,他从法理层面分析,认为高估提报工程材料用量不能直接等同于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这不符合诈骗罪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客观构成要件。这种多维度的辩护思路,得益于他长期担任山东省律协刑事诉讼委员会委员所积累的行业视野。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一审再次审理后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
另一借贷纠纷案件,原被告因亲属事务筹措资金,原告分次支出并转给被告部分款项用于亲属事项。亲属无力偿还时,原告恶意起诉被告还款,一审法院支持原告诉求。被告上诉后,徐征律师依据自己在债权债务领域丰富的实战经验,提出涉案资金并非原告所有,原被告之间虽有转账但无融通借贷合意的观点。他仔细分析案件背景、转账过程等证据,展现出其在处理债权债务纠纷时对细节的把控能力。这种能力也与他为多家企业处理债权债务纠纷,助力企业稳健经营的经验有关。最终二审法院认定原告无法证明借贷关系,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求。
在江苏省黄XX非法经营案中,公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起诉黄XX。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徐征律师作为辩护人,凭借自己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精细化、策略化、系统化能力,敏锐地捕捉到这一变化对案件的影响。他结合自己在学术研究上的成果,如在《大国策》等杂志发表的相关论文中对刑事司法规则的研究,为案件辩护提供理论支持。最终,公诉机关以法律、司法解释变化为由撤回起诉,法院准许。
徐征律师从2006年开始执业,累计处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公司合规、债权债务纠纷等案件。他担任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等多个职务,还兼任高校教授与实训专家,为法律人才培养贡献力量。他秉持“专业引领、尽责至善”的执业理念,在不同案件中,用专业知识与行业视野,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也在实践中不断厘清和重塑相关法律规则,推动法律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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