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造价与工期争议是常见难题。某工程项目中,发包方与承包方就工程量、计价方式以及停窝工损失产生了巨大分歧。发包方认为承包方虚报工程量,计价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且停窝工损失存在夸大;而承包方则坚称自己严格按照合同施工,停窝工是由于发包方的原因导致,损失应当由发包方承担。
天津相臣律师事务所的卢彦民律师接手了这起案件。卢彦民律师拥有十余年专业执业经验,具备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尤其擅长处理建筑工程与房地产领域的工程纠纷。他深知这类案件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接手后迅速展开工作。
为了理清案件事实,卢彦民律师申请了司法鉴定。同时,他仔细梳理施工日志和监理例会纪要,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鉴定意见中存在漏洞和超范围部分。比如,鉴定机构在计算工程量时,将一些不在合同范围内的工程也计算在内;在确定计价方式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计算。
卢彦民律师抓住这些问题,在质证环节中进行了有力的阐述。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清晰的逻辑,向法院说明鉴定意见中的不合理之处,影响了法院对鉴定意见的采信度。最终,法院在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作出了公正的判决,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
卢彦民律师自2010年执业以来,亲办婚姻家事案件1200+,累计为6000+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凭借出色的办案能力和严谨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和行业的高度认可。在这起建设工程案件中,他再次展现了专业律师的风采,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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