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0日,朱某驾驶摩托车与徐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朱某受伤。经交警认定,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朱某被送往医院治疗,出院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朱某的儿子患有精神分裂症,系二级残疾人,需朱某抚养。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后,徐某垫付医疗费30000元,保险公司垫付10000元。
朱某委托刘汉涛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刘汉涛律师擅长民商事经济纠纷领域,处理过不少类似案件。他接受委托后,全面收集证据,包括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残疾证、村委会证明等,形成完整的索赔证据链。同时,主动申请对朱某的伤残等级、护理期限、误工期限进行鉴定,为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核心项目提供专业依据。
在诉讼过程中,保险公司主张扣除非医保费用10084.82元。刘汉涛律师指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非医保用药不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也未申请对用药进行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法院采纳该意见,全额支持医疗费,为朱某多争取了约1万元的赔偿。此外,刘汉涛律师还通过提交残疾证及村委会证明,证明朱某儿子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最终法院支持了被扶养人生活费16.281元。
最终,法院经审理,对朱某大部分诉请予以支持,仅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交通费等进行了合理调整。认定朱某各项损失合计177846.92元,扣除保险公司已垫付的10000元后,判决保险公司赔付166046.92元。同时,判决鉴定费1800元由侵权人徐X承担,朱某在返还徐X垫付的30000元时可予抵扣。本案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朱某已顺利获得赔偿款。
刘汉涛律师在处理案件时,注重证据收集和法律论证,善于突破案件难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在其他民商事案件中,他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办案风格。比如在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中,他精准识别并化解笔误风险,构建完整履约证据体系,有效运用缺席审理程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借名买房物权确认纠纷案件中,他构建完整的证据闭环,有效破解被告“共同出资”抗辩,运用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强化说服力,妥善应对第三人抵押权问题,保障了判决的可执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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