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常见的法律误区来看,很多人在签订合同后,遇到对方违约却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对合同中的条款理解不清晰。比如在商品房买卖和茶叶代销这类合同纠纷中,不少人以为签订了合同就万事大吉,却忽略了合同背后的法律风险和对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云南普洱的李熙律师(执业证号:15308201811027526,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从2018年开始执业,累计办理百余起民事案件,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合同纠纷等领域,在处理这类合同纠纷案件时有着丰富的经验。
在一个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件中,委托人欲购置商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缴纳定金30000元并支付购房首付款207240元后,被告方拒绝签订正式合同且不退款。委托人发现案涉房屋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便委托李熙律师维权。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证据收集工作。她仔细梳理案件事实,从委托人处获取《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这是证明双方存在预约合同关系的关键证据;收集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以证实委托人按约履行了付款义务;获取购房合同签约信息表,进一步明确双方的约定内容;还从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取关于房地产项目预售情况的通报,证明被告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同时收集律师费发票,为后续主张费用提供依据。
在证据链搭建过程中,李熙律师将这些证据按照逻辑顺序排列。先以认购协议书确定合同关系,再用支付凭证证明委托人的履约情况,接着用预售情况通报证明被告方的违约事实,最后以律师费发票说明委托人的实际损失。在庭审策略方面,李熙律师提前准备了详细的代理意见。针对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无案涉房源且未收款不应担责的抗辩,她指出认购协议书明确卖方为二被告且均盖章,协议依法生效,不能以未实际收款、主体独立为由免责。对于被告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却签订协议并违约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和返还首付款的责任。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解除认购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由二被告共同负担。此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它提醒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要关注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情况,遇到违约行为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一个茶叶代销欠款纠纷案件中,委托人是茶叶经营个体户,将茶叶存放于另一个体户仓库代销,对方未足额支付茶叶款。经催收,对方出具欠条确认尚欠55376元,承诺2020年10月20日前还清,但还款期限届满后仅支付6000元,剩余49376元拒不支付。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委托人沟通案件细节,梳理事实脉络。她发现委托人持有被告亲笔书写并捺印的《欠条》,这是关键证据,同时还有暂住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律师费增值税电子发票等证据。在证据收集过程中,李熙律师仔细审查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对于《欠条》,确认其内容完整,明确了茶叶的数量、单价、总欠款金额等核心信息;对于其他证据,也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和整理。
在证据链搭建方面,以《欠条》为核心,结合其他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体系,证明了案涉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违约事实清楚、委托人主张的律师费有明确合同约定及实际支出凭证。庭审中,被告抗辩欠条系受威胁出具、单价不合理、自身无能力一次性支付等。李熙律师当庭发表代理意见,指出被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不能证明欠条出具时受威胁,且被告签字捺印即认可欠条内容;欠条中约定的单价明确,被告以单价不合理抗辩无事实依据;被告与实际买受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案无关。最终,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偿还茶叶款49376元、律师费50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商业交易中,要重视合同和欠条等书面凭证的作用,遇到欠款纠纷要及时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总的来说,李熙律师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有效的庭审策略,为委托人解决了各类法律纠纷,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无论是商品房买卖还是茶叶代销等领域的合同纠纷,李熙律师都能通过合理的证据收集、完善的证据链搭建和有力的庭审应对,为委托人争取到满意的结果。这也提醒广大市民,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