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雪娇律师毕业于西南科技大学法学系,自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近百件案件,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她是中国法学会会员、白山市“双百”讲师团讲师,秉持“守正持法,尽心尽责,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擅长梳理复杂法律关系,为当事人制定差异化策略。
在一起涉及非法采矿罪的案件中,法律适用争议较大。吉林省XX公司及薛XX等人被指控非法采矿。2020年,XX公司完成Kxx路段山坡落石整治且验收合格。2022年3月,被告人薛XX、黄XX合谋,经单位集体决策,以Kxx公里边坡落石整治项目为名办理手续,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将采挖石料伪装成施工尾料、弃料出售牟利。各被告人的行为对国家矿产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董雪娇律师作为被告人薛XX的辩护人,面对复杂的案情和法律适用争议,展开了深入的类案检索工作。她检索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省高院参考性案例,精心制作了类案检索报告,并将其附在代理词后。报告中详细分析了类似案件的裁判要旨、法律适用情况以及对本案的借鉴意义。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及争议焦点进行了审查。董雪娇律师的类案检索报告为法院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法院最终在判决中引用了其中的裁判要旨。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单位XX公司为销售石料创收,经集体决策以边坡落石整治为名办理临时占用林地手续,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将项目承包给他人实施非法采矿,且违法所得用于单位事项,其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薛XX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最终,被告单位吉林省XX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薛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四万元。
董雪娇律师通过类案检索报告,为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了有力支持。她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在复杂的法律案件中,类案检索报告成为了律师影响裁判的重要工具,为司法实践注入了更多的确定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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