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丽平律师接受委托后,立足案件核心争议,聚焦“两份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恶意串通认定”“产权登记协助义务”三大关键,制定了针对性办案思路。她首先精准梳理案件脉络,全面收集核心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重点收集了曹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材料抵房协议书》,以及房屋交接手续、各类缴费凭证等,还调取了电话录音等关键证据。其次,针对各方抗辩逐一制定驳斥策略。针对某房地产公司“非适格被告、无过错”的抗辩,论证其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协助产权登记的义务;针对古某“系真实产权人、曹某与张某合同无效”的抗辩,结合证据驳斥其主张;针对张某缺席庭审的情况,依法提交完整证据。再次,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论证。最后,庭审中清晰发表代理意见,全面呈现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
从法律角度来看,曹某与张某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已实际履行,应认定合法有效;某房地产公司与古某的合同无真实买卖合意,双方恶意串通损害曹某合法权益,应认定无效;张某、某房地产公司应履行协助曹某办理产权登记的义务,古某应协助办理网签注销手续。
最终,法院缺席判决:确认某房地产公司与古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合同无效,古某协助某房地产公司办理网签注销手续;某房地产公司协助张某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张某在办理完毕后协助曹某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完全支持了曹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帮助曹某实现了房屋产权登记的核心诉求,维护了其合法财产权益。
徐丽平律师在处理这类经济纠纷案件时,办案风格踏实靠谱、直击要害。她不盲目走庭审流程,能在法律框架内找到最优解决方案,用最短时间、最小成本帮当事人稳住局面、实现合法权益。在后续处理婚姻家事等领域的案件时,同样展现出精准抓焦点、快速破僵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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