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 > 医疗费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办

医疗费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1103人看过
导读:医疗费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话基本上就只能由肇事者自己承担了,除非肇事者自己还购买的有相应的商业保险,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的情况下还可以使用商业保险予以赔付。在投保车辆有责的情况下,交强险在医疗费用的最高赔偿限额就是1万元,没有责任的话,交强险在医疗费的赔偿限额就是一千元。
医疗费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办

一、医疗费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怎么办?

超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就超出部分继续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2、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险的,超出的部分由肇事者自己承担。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当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部分情况是不在交强险的赔偿和垫付范围内。

三、交强险的理赔材料如何收集?

具体通过下列途径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一)事故类证明: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1、意外事故证明。发生意外事故应准备意外事故证明。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意外事故证明应根据事故性质由相应的监管机构出具。例如: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应由消防部门出具事故证明;抢劫、殴打应由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证明;工伤事故应由单位提供事故证明等。

2、死亡证明。在医院内死亡的,由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死因不明确的应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鉴定报告;对于当事人失踪、下落不明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出具相关文书即可。

3、伤残证明。统一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门出具伤残鉴定

4、销户证明。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二)医疗类证明:

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均可在治疗过程中从院方获得。只要平时注意收集保留。

(三)受益人身份证明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

1、受益人是指按保险合同或相关法律规定,受领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人。一般持本人身份证即可证明本人身份。但在受益人不能亲自领取保险金,要求委托其他代理人受领款项时,可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后,由被委托人携带公证文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明,前来办理理赔手续。

2、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明。受益人受领保险金款项时,除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明外,还需确认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一般常见的“关系”有:a夫妻关系,可提供结婚证明;父母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子女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

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数额就有可能比较高,所以,超出交强险的最高赔偿限额也是很正常的。不过,如果整体的赔偿限额并没有超过交强险最高的赔偿限额,其实还存在着可以和交强险公司协商的余地的。具体的解决办法就要看投保人自身的实际情况了,总之,对于受害者来说,造成的实际损失肇事者都应该如实赔付。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交通事故赔偿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文章

遇到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