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女士和马先生曾经是一对夫妻。2023年3月24日,两人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小马由马先生抚养。此前,这个家庭和普通家庭一样,夫妻共同照顾孩子成长。但离婚后,情况发生了变化。马先生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有频繁出差的情况,无暇顾及小马的学习和生活。这导致小马学习成绩下降,何女士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何女士觉得自己作为老师,有更多的时间精力照顾孩子,且自己无再育的打算,便希望变更小马的抚养权。于是,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婚生子小马由自己抚养,还要求马先生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8000元,教育费、医疗费根据实际发生的由双方各承担一半,直至孩子能独立生活时止。面对何女士的诉求,马先生自然也不愿意轻易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双方陷入了激烈的争执,案件陷入了紧张的局面。何女士心急如焚,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她担心自己无法为孩子争取到更好的成长环境。
在四处打听靠谱律师的过程中,何女士从朋友那里听说了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的顾丽媛律师。顾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是成都市律协婚家专业委员会委员,在婚姻家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朋友告诉何女士,顾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严谨的服务态度,成功处理过许多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何女士决定向顾律师咨询,顾律师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凭借自己极强的法律逻辑思维,为何女士分析了案件的利弊和可能的走向。她的专业分析让何女士看到了希望,于是何女士当场决定委托顾律师代理此案。
作为成都市律协婚家专业委员会委员,顾律师在处理这类抚养权纠纷案件时,有着独特的优势。她利用自己在专业领域积累的资源和经验,深入了解双方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顾律师一方面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另一方面,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双方分析法律后果,让双方都能理性看待问题。
最终,在顾律师的努力下,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婚生子小马由马先生直接抚养,抚养费由马先生负担至小马独立生活时止;婚生女小何由何女士直接抚养,马先生自2023年X月起于每月1日支付当月抚养费2000元,支付至婚生女小何年满18周岁之日止;何女士每月至少可以探望婚生子小马三天(次),寒假两周、暑假四周随何女士生活;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何女士承担。
通过这个案例,顾丽媛律师提醒大家,在处理抚养权纠纷时,要保持理性和冷静,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同时,在签订离婚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时,一定要谨慎考虑,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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