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亡人儿子还有继承权吗
这需分情况看。若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已亡人的儿子有继承权。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排除了儿子的继承份额,那么儿子可能没有继承权。比如遗嘱明确将全部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若儿子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行为,会丧失继承权。
二、已亡人儿子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第1125条,已亡人儿子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如下:
一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既遂未遂,均丧失继承权;二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若出于其他动机则不导致继承权丧失;三是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且情节严重,情节是否严重从实施行为的时间、手段等多方面判断;四是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比如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五是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若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该儿子不丧失继承权。
三、已亡人儿子在法律上还有哪些丧失继承权情况
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已亡人儿子若有以下行为会丧失继承权:
一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不论既遂未遂均丧失;二是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三是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是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是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不过,其若有后三种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在探讨已亡人的儿子是否有继承权这一问题时,除上述情形外,还涉及代位继承等拓展情况。若已亡人的儿子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他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另外,要是遗嘱存在一些效力瑕疵,比如形式要件不满足法律规定等,可能会影响其原本对儿子继承份额的排除安排。若你在法定继承、遗嘱效力、代位继承等方面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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