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宁市,陈某与前夫离婚时达成协议,各自抚养一名孩子。然而离婚后,原本由男方直接抚养的孩子表现出强烈的抗拒,不愿意跟随男方生活。这种情况对陈某而言,孩子的成长与情感需求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孩子可能无法在稳定、关爱的环境中成长。在此困境下,陈某找到了广东竞德(揭阳)律师事务所的薛怡雯律师,薛怡雯律师自2020年起便在此执业。
案件开始后,薛怡雯律师凭借曾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的经验,对案件证据的搜集有着清晰的思路。她细心指导陈某积极搜集证据,以证明男方在照顾孩子方面存在不足。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期间,薛怡雯律师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这种严谨的思维同样运用到了抚养权案件中。她指导陈某从多个方面入手,如男方陪伴孩子的时间、为孩子提供的生活环境等,以此证明男方疏于照顾孩子,且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的教育和生活条件。
在举证过程中,薛怡雯律师曾连续5年担任广东省林业局某下属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律师的经历发挥了作用。她深知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对于案件的重要性。她指导陈某充分举证证明孩子目前实际已随女方生活,并且孩子有继续跟随女方生活的强烈意愿。就像在处理事业单位的法律事务时,注重每一个细节和证据链的完整,在抚养权案件中,她帮助陈某构建了有力的证据体系。
庭审阶段,薛怡雯律师曾作为合规管理咨询工作小组成员,参与广州市国资委下属国有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法律服务项目的经验,让她在法庭上表现得专业且沉稳。她在法庭上条理清晰地阐述陈某的诉求和证据,有力地论证女方能够为孩子提供更优渥的生活条件和更多关爱。她的专业表现让法官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最终,该案获得了胜诉,普宁市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原告陈某变更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的诉讼请求,成功变更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薛怡雯律师不仅在案件中展现了专业能力,还曾受邀参与普宁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市普法办、市司法局举办“普法大讲堂”活动,作为主讲人授课,在当地法律界有着良好的形象和口碑。她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法为尺,以专为刃”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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