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扬州,一起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后续损失追偿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20XX年,原告A在人行横道被被告A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撞倒,导致重型颅脑损伤并持续昏迷,交警认定被告A负事故全责。被告A是美团外卖骑手,事发时在送餐途中,与被告B人力资源公司存在劳务协议关系。原告A此前就部分损失起诉获赔,后因伤情持续,再次诉请两被告共同赔偿后续二百四十余万元损失。
黄蓉律师,2018年开始执业于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江苏扬州,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民商事纠纷等多个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江苏省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治理业务委员会委员、扬州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黄蓉秉持着“用法律武器守护正义”的执业理念,积极为原告A维权。
接受委托后,黄蓉律师首先协助原告A完成无民事行为能力认定及监护人指定,这是处理此类案件的重要基础步骤。接着,她申请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及营养期限,通过全面收集后续医疗费票据、护理记录、辅助器具购买凭证等,形成了完整的损失证据链,为后续主张大额赔偿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责任主体抗辩方面,面对两被告的责任推诿,黄蓉律师重点围绕“劳务关系下的侵权责任主体”展开抗辩。她举证证明被告A系履行职务行为,被告B作为接受劳务方应承担无过错替代责任,成功说服法院认定被告B为唯一赔偿主体,避免了原告A因责任主体争议无法获赔的困境。
在损失金额核算上,黄蓉律师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及相关赔偿标准,精准核算各项损失,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长期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针对护理费人数、标准,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等争议点,她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及事实支撑,确保损失主张合法合理。
被告B提起上诉后,黄蓉律师积极参与二审诉讼,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做好充分答辩准备。最终,促使上诉人撤回上诉,一审判决生效,确保了原告A的赔偿款能够及时足额执行,切实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黄蓉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解决了这起法律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为扬州地区的司法公正和当事人权益保障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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