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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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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4 · 146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陈俊全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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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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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运送他人偷越国境,会面临怎样的法律后果?广西的王XX、王XX就因涉嫌此罪被起诉,还有李XX涉嫌偷越国境罪,这起案件最终如何判决呢?
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法院判了!

案件背景

20xx年11月23日,被告人王XX接受“xx”的雇请,从湖南株洲驾驶其桂P9xxxx轿车到百色市德保县,运送欲偷越国境的人员黄Xx、田XX两人到天等县XX的xx旅店住宿并等待安排偷越国境。11月24日,王XX根据“xx”安排,联系被告人王XX,并让王XX去南宁市接欲偷越国境的人员。王XX和王XX一起驾驶一辆商务车去接被告人李XX和偷渡人员杨xx、丘xx、李X、陈X、黎X、吴XX等6人到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XX与王XX汇合。之后,王XX驾驶车辆运送陈X、黎X、吴XX3人,王XX和王XX驾驶车辆运送李XX、杨xx、丘xx、李X4人分别到天等县城并等待安排偷越国境。11月24日下午,王XX、王XX和黄Xx、田XX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11月25日凌晨,李XX和杨xx、丘xx、李X、陈X、黎X、吴XX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另外,被告人李XX于20xx年10月18日因非法出境被靖西市公安局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争议焦点

罪名认定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XX、王XX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应当以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XX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非法偷越国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应当以偷越国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犯罪形态

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王XX、王XX运送他人偷越国境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被告人李XX在偷越国境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

从犯认定

辩护人提出王XX属从犯,但法院经审理查明,在共同犯罪中,王XX联系王XX结伙实施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行为,并收取运费,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王XX配合王XX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在主犯中作用较轻,量刑时酌情从轻考虑。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XX、王XX违反国家出入国境管理法规,非法运送他人偷越国境,构成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告人李XX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非法偷越国境,构成偷越国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王XX、王XX在运送他人偷越国境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李XX在非法偷越国境途中被查获,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王XX、王XX、李X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如下:

1.被告人王XX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

2.被告人王XX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3.被告人李XX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4.继续追缴被告人王XX违法所得人民币9500元,上缴国库。

5.随案移送的被告人王XX犯罪时使用的iphone12ProMax手机一部、王XX犯罪时使用的vivoS15手机一部、李XX犯罪时使用的iPhone12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公安机关扣押的被告人王XX犯罪时使用的车牌号为桂P9xxxx丰田牌小型轿车一辆,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上缴国库。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偷越国境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大家一定要遵守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法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如果身边有人有偷越国境的想法,要及时劝阻。同时,对于运输行业从业者来说,要严格审查乘客身份,避免卷入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写在最后

这起运送他人偷越国境和偷越国境的案件,最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做出了公正的判决。在这起案件中,陈俊全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法学本科,自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正是他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让他在处理这起复杂的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合理的判决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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