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凝重。一起劳动争议案正在进行激烈的辩论,原告程某要求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返还60.7万元股权奖金,被告则以“已签离职协议”为由拒绝支付。此时,杨友良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凭借清晰的逻辑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主张该款项属劳动报酬而非“衍生事项”,且公司未实际购股应予返还。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求,杨友良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杨友良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还是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这种跨学科的教育背景使他兼具严谨的法律逻辑与宏观的社会观察视角。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合同类案件700余件,尤为专精于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类案件,同时在侵权责任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在另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吴先生和程女士的双胎因医院监护不力死亡,他们将合肥市某医院告上法庭。面对医院的多项抗辩,杨友良律师通过申请司法鉴定,锁定了院方在“胎心监护不规范、终止妊娠不及时、新生儿救治不力”等方面的过错。针对鉴定意见,他有效应对医院异议,最终法院采纳鉴定结论,认定医院承担同等及次要责任,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68万余元赔偿。在处理这起案件时,杨友良律师凭借扎实的理论功底,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他仔细分析医院的诊疗过程,从专业的角度指出医院存在的问题,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还有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原告宋先生要求被告在继承夏某遗产范围内偿还65000元借款及逾期利息。被告以“借条形式简陋”“无转账凭证”“已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杨友良律师通过提交报警记录、交房凭证等证据形成证据链,成功说服法院认定现金交付事实,同时指出借条未约定还款时间应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且夏某中途死亡使原告无法催要借款,最终驳回了被告的时效抗辩。在这个案件中,杨友良律师展现了敏锐的判断力和灵活的应变能力,他善于从细节中寻找突破,通过合理的证据组合和法律分析,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杨友良律师以“因为专注所以专业”为办案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贯彻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服务准则。他深知律师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正义的守护者。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践行着自己的职业使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