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一房两卖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徐丽平的专业能力。原告曹某与被告张某存在材料款债权债务关系,张某无力偿还欠款,便以从某房地产公司抵账所得的房屋作价61.5万元抵债给曹某,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公司也根据张某指示向曹某交付了房屋,曹某实际入住并缴纳相关费用。然而,张某擅自与第三人古某串通,让房地产公司办理房屋备案注销手续,并与古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办理网签,古某声称自己是房屋真实产权人,否认曹某与张某合同效力。曹某多次要求办理产权登记无果后,委托徐丽平律师代理诉讼。
徐丽平接受委托后,聚焦“两份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恶意串通认定”“产权登记协助义务”三大关键问题,制定了针对性办案思路。她精准梳理案件脉络,收集曹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材料抵房协议书》,房屋交接手续、缴费凭证,以及电话录音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针对各方抗辩,她逐一制定驳斥策略,结合法律规定充分论证。庭审中,她清晰发表代理意见,推动法院查明真相。最终,法院确认房地产公司与古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合同无效,古某协助办理网签注销手续,房地产公司和张某协助曹某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成功帮助曹某实现了房屋产权登记。
在继承纠纷案件中,原告郭某与被继承人系夫妻,婚后育有两名子女。被继承人去世未留遗嘱,遗留两套房屋。郭某委托徐丽平律师团队维权,请求依法分割遗产,判令两套房屋所有权归自己所有并支付子女相应补偿款。徐丽平团队明确案件核心问题,收集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证据,确认房屋为婚内共同财产,固定房屋价值。针对被告提出的房屋出资和赡养义务等抗辩理由,律师结合证据逐一驳斥。最终,法院判决两套房屋所有权归郭某,郭某支付子女补偿款,郭某分得两套房屋三分之二的主要份额。
还有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原告司某与被告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被告需在两年内给付司某12万元,但被告未履行。徐丽平团队核查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收集证据佐证协议效力。针对被告拒不到庭的情况,协助法院推进缺席审理,论证被告违约行为。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支付司某12万元,维护了司某的合法债权。
徐丽平律师始终坚持“一案一方案、一事一担当”,拒绝模板化办案,善于多角度设计诉讼策略,兼顾法律效果与实际利益。她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以专业、负责、有温度的办案态度,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当事人,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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