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李女士196453.08元。这一结果令人意外,毕竟李女士此前已就该交通事故获赔,为何现在还能再次索赔?
时间回到2021年11月11日,被告骆某驾车与李女士的三轮电动车相撞,致李女士受伤,骆某负全责。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李女士先后多次住院治疗,2025年1月被鉴定为两个十级伤残,并于同年第一次起诉获赔409191元。然而,之后李女士因原手术效果欠佳,进行了左全髋关节置换术,伤残等级提升为九级十级。于是,李女士再次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99211.18元。
被告保险公司却辩称,第一次诉讼时李女士已治疗终结并完成鉴定,本次伤情与交通事故无关,不同意重新鉴定。
就在李女士一筹莫展时,她找到了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的嵇成吉律师。嵇律师接手案件后,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首先,为论证重新鉴定的必要性与合法性,嵇律师向法庭提交了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及出院诊断,证明李女士左股骨头坏死与交通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行全髋关节置换术系原发损伤的后续必然治疗。最终,法院采纳了嵇律师的意见,准许重新鉴定。
其次,嵇律师精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差额,根据两次鉴定结论,准确算出应主张的差额为163153元,该计算公式获法院全额采纳。同时,嵇律师举证二次手术医疗费及辅助器具费,提供相关票据证明支出,法院支持了大部分费用。在争取精神损害抚慰金方面,嵇律师结合伤残等级提升及李女士痛苦程度,主张的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也获法院全额支持。对于交通费争议,嵇律师尊重法院酌情认定的结果,没有过度纠缠。
普法提醒:交通事故后若伤情恶化,不要轻易放弃索赔权利。要及时收集保存好相关病历、手术记录等证据,证明伤情与事故的因果关系。如需重新鉴定,要积极配合律师提供证据,以争取合理赔偿。
结语:这起案件中,嵇成吉律师在面对保险公司“一事不再理”的强硬抗辩时,凭借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的熟练运用,成功推动重新鉴定。通过严谨的逻辑和充分的举证,为李女士多争取到残疾赔偿金差额16.3万余元。案件中涉及的伤情因果关系证明和赔偿项目计算等环节,都体现了嵇律师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高效地为当事人解决了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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