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某建筑器材厂与某央企集团下属XX公司项目部签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器材厂依约交付全部租赁物资,但承租方仅支付部分租赁费,剩余租金、未退租赁物及赔偿款长期拖欠。后来该XX公司被其全资母公司某央企集团公司决议吸收合并并注销,且未依法通知器材厂这个债权人。在这类租赁纠纷中,很多人容易犯口头约定、事后补单困难的错误,器材厂也面临证据不足的困境。
河北沧州的朱俊健律师介入后,开始了一系列严谨的工作。他仔细研究合同条款,把每一项租赁物资的规格、数量、租赁时间都梳理清楚。同时,朱律师翻遍了所有的聊天记录和提货单,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列,找出其中的关键节点和证据漏洞。他还对比了不同时间段的租金计算方式,确保租金金额的准确性。
朱俊健律师发现,央企子公司注销未通知债权人、母公司100%控股是关键所在。依据《民法典》规定,他确立了母公司直接承担全部责任的策略。在二审过程中,面对央企提出的责任应由承继公司承担、已完成结算不应再支付租金、租金证据不足和钢模板无合同依据等上诉理由,朱律师围绕公司注销后母公司承责、租金计算真实合法、租赁关系真实存在、未依法通知债权人等关键要点进行答辩。为了确保胜诉,朱律师还申请了证据补强,将所有的证据进行整理和完善,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朱俊健律师的答辩意见。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央企集团需支付租赁费207406.87元,返还各类租赁物资,不能返还则赔偿37733.5元,返还钢模板并支付违约金3000元,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央企集团承担。
案子中,朱俊健律师精准抓住关键要点,运用法律手段和专业技巧,为器材厂挽回了经济损失。对于普通人来说,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合同条款,保存好所有的证据,包括合同、提货单、聊天记录等。遇到类似纠纷时,要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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