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得从2020年4月说起。泗县某工程由中国XX集团承包,它把三标段和二标段分别分包给了新余XX和宿州某公司。张萍经人介绍,进工地干内墙粉刷,和刘X谈好一天工资240元。5月5日下午,张萍在干活时从脚手架上摔下,L1、L2椎体压缩性骨折。刘X垫付了医药费,起初公司还说愿意赔偿,可后来就变卦了。
张萍心里不服,一纸诉状把新余XX、中国XX集团、宿州某公司和刘X都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和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刘X慌了,自己就是个带班的,咋就要担这么大责任呢?他尝试和张萍协商,可根本没用,对方坚持让他赔偿。刘X越想越憋屈,整夜整夜睡不着觉,反复想不通为啥会这样。
后来,刘X经人介绍找到了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的刘欢律师。刘欢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承办过700多起案子,经验丰富。刘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去法院调取了原告的起诉书和所有案件材料,又和刘X沟通,了解事情经过和每个被告的角色。
在梳理材料时,刘律师发现了关键细节:原来,新余XX把工程转包给了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高X,高X安排刘X招用张萍作业。刘律师抓住这个细节,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刘X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高X安排工作的记录等。
庭审中,刘律师提出,刘X和张萍之间没有劳务关系,刘X只是带班,不是包工头或老板,日常工作安排、工人工资多少等都由别人决定,而且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所以刘X不应承担责任。而张萍一方坚持认为刘X应该担责。
最终,法院支持了刘律师的答辩意见。判决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张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驳回了张萍对其他被告的诉讼请求。听到判决结果,刘X原本紧绷的神经一下子放松了,长舒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工程转包要注意对方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第二,发生纠纷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作安排记录等。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劳动纠纷不要慌,关键细节可能扭转局面。在这个案子里,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的刘欢律师抓住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自然人这一细节,为刘X成功摆脱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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