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晖,他是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自2002年起就投身法律行业,至今已有多年。他的执业证号是14419200711710382,服务地区主要在广东东莞,办公地址位于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430号浙商大厦1栋3105-3106室。他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本科,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其中成功办理的刑事案件就有数百件,涵盖强奸案、故意伤害案、故意杀人案等多种类型,在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民事领域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下面给大家分享李晖律师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罪,从犯认定及轻刑辩护案。这起案件在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是被告人。事情是这样的,被告人和朋友聚会喝酒后,与他人发生了冲突。在冲突中,同案被告人持械把被害人刺伤,导致被害人重伤二级。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提起了公诉,还建议判处被告人二年以上三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接到起诉书时,整个人都慌了,整夜整夜睡不着觉,他知道一旦罪名成立,自己的人生可能就毁了。
李晖律师在被告人被起诉后接受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介入案件后,李晖律师立马开始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他深知刑事案件的关键在于“快”,在侦查阶段的37天这个黄金救援期里,虽然还没有卷宗,但他多次会见被告人。首次会见时,他不仅详细了解了案情,还向被告人讲解了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告知被告人有核对笔录、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诉讼权利,防止被告人在讯问时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同时,李晖律师还在不违规的前提下,传递了被告人家人的问候,稳定了被告人焦虑的情绪。
之后,在阅卷过程中,李晖律师制作了“证据比对表”,将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把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他发现被告人在冲突中仅实施了拳打脚踢的行为,并没有使用凶器,这与持械伤人的同案被告人在行为强度、危害后果上有明显区别。
庭审时,李晖律师目的明确地进行发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被告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基础。他在辩护中精准论证被告人的从犯地位,积极协调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协助被告人足额支付赔偿款,促成被害人出具刑事谅解书。同时,他还全面挖掘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初犯、无犯罪前科等情节,在庭审中系统阐述,向法院提出合理的轻刑建议。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晖律师提出的相关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结合其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对被告人作出有期徒刑二年的轻刑判决,低于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幅度。原本被告人担心会被判处二到三年半的有期徒刑,没想到最终只判了二年,这个结果让被告人和他的家人都松了一口气。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起案件能为被告人争取到轻判,靠的就是李晖律师对每一个证据的细致分析和精准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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