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何某与被告马某因感情破裂于2023年3月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由马某抚养。但何某以马某忙于事业无暇照顾孩子,导致孩子学习成绩下降为由,向法院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要求婚生子由自己抚养,马某每月支付8000元生活费及相应教育费、医疗费。顾律师介入后,首先仔细查阅了双方的离婚协议,了解当时对于抚养权及相关事项的约定。
顾丽媛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已有近7年法律实务经验,经手婚姻家庭纠纷及民商事案件数百起。丰富的办案经验让她在审查此案时,不仅关注何某提出的马某无暇照顾孩子这一理由,还注重从整体家庭情况、孩子意愿等多方面进行考量。她长期坚持“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在本案中,她多次会见马某,询问孩子的日常生活、学习等具体情况,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经法院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婚生子由被告马某直接抚养,抚养费由马某负担;婚生女由原告何某直接抚养,马某自2023年X月起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何某每月至少可探望婚生子三天,寒暑假也有一定时间与孩子相处。在调解前,顾律师再次梳理了双方提供的证据,补充整理了马某照顾孩子的相关证明材料,确保调解结果能更公正合理。
顾丽媛律师处理此类抚养权纠纷案件时,通常先全面审查离婚协议等核心书证,明确双方初始约定。接着,深入了解孩子的实际生活状况,包括学习、心理等方面。同时,充分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工作稳定性等因素。她主要执业领域集中在婚姻家事纠纷,擅长处理全场景婚姻家事纠纷,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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