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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销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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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3 · 1847人看过
导读:抵销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债权充当债务清偿,使双方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其产生的法律效力有:一是双方债权债务按抵销数额消灭,数额相等则全部消灭,不等时未抵销债务债务人仍需清偿;二是抵销具有溯及力,自抵销适状发生起,对等数额内债务消灭,相关利息、迟延等责任也消灭;三是抵销后不得就已抵销部分主张债权。
抵销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抵销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抵销产生以下法律效力:

首先,双方债权债务按抵销数额消灭。双方债务数额相等时,全部债权债务消灭;数额不等时,对尚未抵销的债务,债务人仍负清偿义务。

其次,抵销具有溯及力。抵销的溯及力是指自抵销适状发生时起,双方互负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消灭。即自抵销条件成就之时起,就消灭的债务不再发生支付利息的债务;不再发生迟延责任;所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违约金责任因抵销的溯及力而归于消灭。

最后,抵销后不得再就已抵销部分主张债权。抵销后债权债务关系消灭,任何一方不得再就已抵销的债权债务向对方主张权利

二、抵销权的行使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抵销权分为法定抵销与约定抵销。法定抵销方面,《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一方主张抵销的,应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且抵销不得附条件或期限。

约定抵销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其行使范围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总体而言,法定抵销受债务性质、约定、法律规定等限制,约定抵销则主要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

三、抵销权行使的限制条件法律如何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抵销权行使存在限制。首先,根据债务性质不得抵销的情况,如提供劳务、不作为的债务等,因其性质决定不能抵销,若允许会违背债的目的。其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双方达成的此种约定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不得擅自抵销。最后,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比如故意实施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加害人不得主张抵销,以保护被侵权人合法权益。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且抵销不得附条件或期限。

在了解了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以及其法律效力后,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抵销的行使方式,是可以通过通知对方,还是需要经过法院判决等。另外,当存在可撤销债权时,其抵销的效力又该如何认定。这些都是与抵销紧密相关且复杂的问题。如果你对抵销的更多细节、特殊情形下的抵销效力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继续困扰你,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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