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鲍女士她受魏先生安排用独轮车转运泥土,操作中独轮车侧翻,她摔落沟中受伤。受伤后的鲍女士面临诸多难题,不仅身体遭受巨大痛苦,在索赔过程中也困难重重。魏先生坚称他们之间是承揽关系,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这让鲍女士陷入了困境。她咨询过一些人,但得到的答复都让她心里没底,不知道这场官司到底能不能赢。
就在鲍女士感到无助的时候,她经人介绍认识了江苏允文律师事务所的赵月亮律师。赵律师从至今已有6年,经办案例百余起,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婚姻家事、公司经营、损害赔偿等多个领域。而且,赵律师还是江苏允文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他组建了专业法律服务团队,采用团队化办案模式,分工协作、流程标准化,遇到复杂案件还会集体研讨,以制定最优策略。同时,他长期担任沭阳及宿迁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有着丰富的企业顾问经验。这些优势让鲍女士眼前一亮,她决定委托赵律师为自己维权。
委托后,赵律师迅速展开行动。在案件初期,赵律师仔细研究了案件材料,发现魏先生安排鲍女士转运泥土,劳动场所由魏先生指定,劳动工具也由魏先生提供,这符合雇佣关系的特征。赵律师凭借这一关键发现,在一审中有力地证明了双方之间是雇佣关系,为鲍女士争取赔偿奠定了基础。一审法院最终认定魏先生与鲍女士之间构成雇佣关系,并判决魏先生承担70%的赔偿责任。
然而,魏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二审期间,赵律师再次深入分析案件。他指出,运输场地由魏先生确定,工作方式由魏先生安排,运输工具均由魏先生提供,工作内容是劳务本身,这些都符合劳务合同X律特征,而与承揽合同特征不符。同时,赵律师强调魏先生提供的劳动环境、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与鲍女士受伤存在较强因果关系,且魏先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其已进行过安全提示和指导监督,也无证据证明鲍女士受伤系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赵律师的观点,驳回了魏先生的上诉,维持原判。
最终,这场历时已久的官司以鲍女士的胜诉告终,她获得了27万余元的赔偿。这个结果对鲍女士来说意义重大,不仅弥补了她身体受伤带来的经济损失,也让她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在整个维权过程中,赵月亮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让鲍女士深受感动,也让她对未来重新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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