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宿迁的司法舞台上,有两起刑事案件格外引人注目。一起是“XX神”邪教资金转运大案,另一起是未成年故意伤害案,而这两起案件的背后,都有沈启亮律师的身影。沈启亮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3213201410995402,现担任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和党支部书记,执业多年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3000件,近年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100余件。
先看“XX神”邪教资金转运大案。20XX年5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何XX、张XX受“XX神”邪教组织境外人员指令,组建转款团队,指挥刘XX、朱XX等人,将总计超过4000万元的邪教组织资金,分批从江苏省跨省运输至浙江省、上海市等地,交由吴XX、陈XX等人通过地下钱庄“对敲”方式转移至境外。江苏省XX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何XX、张XX等八人以涉嫌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提起公诉,对被告人吴XX等七人以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各被告人均有辩护律师出庭辩护,其中被告人刘XX的辩护人为沈启亮律师。
此案存在诸多难点。一是涉案金额巨大,超过4000万元,社会影响恶劣,量刑基准较高;二是证据种类繁多,包括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等,梳理和分析难度大;三是涉及邪教组织犯罪,法律适用较为复杂。
沈启亮律师在办理此案时,仔细研究证据,精准定位刘XX在案件中的角色和情节。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强调刘XX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真诚悔罪退出邪教组织等从宽情节。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量刑情节,依法对何XX、张XX等人从轻处罚,对李XX、吴XX等人减轻处罚。被告人刘XX(沈启亮律师的当事人)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成功实现了降档量刑。
再看未成年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沈XX(男,20XX年出生)在饭店内遭被害人徐XX无故扇打耳光,双方发生口角。随后,沈XX指使他人取来菜刀,并在徐XX路边摔倒时,持刀砍击其头部,致其构成轻伤二级。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沈XX提起公诉,被告人沈XX面临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实刑的严峻形势。
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被告人实施了伤害行为并造成轻伤二级的后果,证据较为明确,要为其争取从轻处罚难度较大;同时,社会公众对故意伤害行为较为关注,舆论压力较大。
沈启亮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确立了以“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和“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为两大核心的辩护策略。他积极促成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进行沟通,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全面梳理被告人的从宽情节,包括被害人先行挑衅、被告人未成年、自首、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在法庭审理阶段,沈启亮律师逻辑清晰地向法庭陈述这些从宽情节,并提供充分证据支持。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沈启亮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沈XX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综合考虑多重从宽处罚情节,决定对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成功化解了当事人可能面临的五年实刑危机。
这两起案件具有重要的典型意义。对于邪教组织相关犯罪案件,强调了准确认定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重视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对量刑的影响;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同时也凸显了刑事和解在案件处理中的重要作用。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犯罪案件往往错综复杂,需要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沈启亮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这两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执业证号为13213201410995402的沈启亮律师,无疑是当事人值得信赖的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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