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相奎律师担任营口市西市区第十届政协委员,同时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营口市仲裁委仲裁员等多个职务,还荣获营口市西市区优秀政协委员、营口市西市区第十届政协优秀提案奖、营口市站前区普法先进个人等荣誉。
张相奎律师在担任众多社会职务过程中,接触到不同类型的法律事务。这些经历与他在刑事、民商事等领域的案件代理有着紧密的联系,为他处理各类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张相奎律师所在的辽宁盛举律师事务所,也凭借他的专业能力在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在任XX、姚XX等合同诈骗案中,公诉机关指控任XX等人明知“某车前程公司”利用他人身份信息伪造材料骗取融资租赁公司贷款,仍介绍他人提供身份信息、协助办理手续,帮助该公司骗取福州某融资租赁公司共计1193万余元。其中任XX参与骗取205.1万元,任XX被指定由辽宁盛举律师事务所张相奎律师担任辩护人。张相奎律师接受指定后,全面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任XX。任XX对指控基本事实无异议,且认罪认罚。张相奎律师提出任X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介绍、辅助作用,系从犯;任X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任XX无实际获利,主观恶性较小,请求法院从宽处罚,采纳公诉机关有期徒刑四年的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任XX等人构成合同诈骗罪,任XX系从犯,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减轻处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判决被告人任XX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这起案件体现了张相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同时他在民商事等领域也有深厚的造诣,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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