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优秀党员律师打赢房屋买卖纠纷

优秀党员律师打赢房屋买卖纠纷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2 · 196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周爱荣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3年
律所: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1511475583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3951908211
代表案例:40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周爱荣律师,200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有多年公司法务经验,擅长办理各类民商、经济案件和刑事辩护,对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更多>
导读:曾获2019年度玄武区优秀党员律师荣誉称号的周爱荣律师,自2013年起执业于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专注民商、经济案件及刑事辩护等领域。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周爱荣律师帮助原告成功排除银行抵押权并强制过户,还为其争取到违约金赔偿。
优秀党员律师打赢房屋买卖纠纷

周爱荣律师荣获2019年度玄武区优秀党员律师荣誉称号,当选南京市第九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同时担任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这些荣誉和职务,体现了他在法律行业的专业能力和影响力。

周爱荣律师在法律行业深耕多年,其获得的荣誉和担任的职务,反映出他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些经历也让他在处理各类法律案件时,能够更加从容和专业。他所在的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为他提供了良好的执业平台。

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张某与被告郭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原告依约支付大部分房款并实际居住,但被告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原告委托周爱荣律师代理诉讼。周爱荣律师针对银行提出的“善意取得”抗辩,收集并提交原告实际占有的证据,证明银行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否定了其善意取得的成立。同时,有效应对第三人提出的“一事不再理”等程序抗辩。

最终,法院采纳了周爱荣律师的观点,认定银行不能构成抵押权善意取得,判令涤除抵押权,并支持了过户请求。法院还对违约金予以适度调减,在抵扣原告应付尾款后,判令被告再支付2.75万元。周爱荣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不仅促成法院判决涤除抵押权并强制过户,还为当事人争取到违约金赔偿,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他在民商领域的专业能力。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