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某县法院受理的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庭审现场,云南鸣威律师事务所的侍晓睿律师(执业证号:15303202011206976)正为被告ZX进行抗辩。她的关键动作是在法庭上有条理地阐述被告的各项抗辩观点。
从细节来看,侍晓睿律师的判断依据十分充分。原告主张被告存在婚姻不忠行为,但缺乏证据支持,而被告有证据表明原告存在赌博陋习,这影响了原告抚养子女的适宜性。在抚养费方面,原告要求被告按2700元/月标准一次性支付总计518400元,然而被告需抚养两名未成年子女,结合其收入和当地生活水平,此要求不合理。对于夫妻共同储蓄分割,原告也无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可分割的27000元。
这些细节推动了案件的进展。侍晓睿律师根据上述细节,严格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司法解释,就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提出合法有据的代理意见。在法庭上,她协助当事人收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关键证据,在远程庭审中充分表达抗辩观点。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婚后感情破裂,均同意离婚;婚生子长期随原告生活,法院判令由原告抚养;结合被告收入、家庭负担及当地生活水平,抚养费按800元/月定期支付;原告主张的共同财产分割无充分证据佐证,未予支持;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最终判决准予W某与ZX离婚;婚生子小Z由原告抚养,被告自2026年4月起每月26日前支付抚养费8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侍晓睿律师长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深耕基层法律服务,擅长精准研判案情、高效梳理证据、务实解决纠纷,用专业、细致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提供可落地、可信赖的法律解决方案。
寻衅滋事罪辩护:成功争取缓刑
当事人因寻衅滋事被公诉,律师精准挖掘从轻情节,专业庭审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
2025年4月某日凌晨案件发生后,云南鸣威律师事务所的侍晓睿律师(执业证号:15303202011206976)接受当事人W的委托担任其刑事辩护人。她的关键动作是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梳理案件卷宗材料。
在梳理过程中,侍晓睿律师发现了诸多细节。被害人存在先行言语辱骂的过错行为,当事人W所携带管制刀具为个人收藏用途,并非为本次犯罪专门准备,主观恶性较小。当事人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还积极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且被害人仅构成轻微伤,未造成严重人身损害后果,案发时段社会公众较少,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当事人系初犯、偶犯,过往无不良违法犯罪记录。
基于这些细节,侍晓睿律师精准识别案件核心辩护要点。在庭审中,她针对上述辩护意见充分举证、细致说理,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宽缓量刑。她全程跟进案件流程,引导当事人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主动化解社会矛盾,避免案件从重处罚风险。
最终,人民法院采纳辩护律师主要辩护意见,对被告人W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当事人无需实际收监服刑,有效避免了短期自由刑对个人及家庭的负面影响。
侍晓睿律师长期专注于精准研判案情,坚持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辩护,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未成年人占有物返还纠纷:全案驳回诉求
未成年人恋爱同居引发占有物返还纠纷,律师精准抗辩,成功驳回原告全部诉求。
在云南省某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占有物返还纠纷案件中,云南鸣威律师事务所的侍晓睿律师(执业证号:15303202011206976)为被告ZX及其父母进行代理。她的关键动作是针对原告的诉求提出一系列抗辩要点。
从细节判断,双方不存在借贷合意,无借款凭证,不构成民间借贷关系。二人系自愿恋爱同居,相互绑定亲情卡,共同生活开支系双方共同使用。ZX同居期间为未成年人,无欺诈能力,原告HX掌握感情与生活主导权。ZX无侵权行为,且其年满16周岁曾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被告主体不适格。双方已签订欠条约定还款11000元,系分手补偿约定。
这些细节成为了案件推进的关键。侍晓睿律师紧扣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否定原告请求权基础。她厘清双方同居开支、转账记录、欠条性质,戳破原告权属主张的证据漏洞。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S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侍晓睿律师长期坚持以真实证据推进案件,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总能凭借细致的分析和精准的抗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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