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货涉案十几万,公诉机关已起诉——当事人还能争取缓刑吗?被告A、被告B未经授权生产、销售带有知名运动品牌注册商标的服饰,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余万元。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已达到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的标准,法定刑区间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涉案金额较大,远超刑事立案标准,且公诉机关已提起公诉,当事人面临着实刑和高额罚金的风险。
孟翔律师介入案件后,迅速展开行动。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向其释明法律规定与诉讼风险,指导当事人稳定供述、如实交代案情。同时,协助当事人向被害单位进行大额赔偿,并取得了正式谅解书,这为从轻处罚奠定了核心证据基础。在辩护过程中,孟律师严格对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逐项论证非法经营数额认定、自首/坦白认定、主从犯地位、悔罪表现、社区影响等关键问题,形成了专业、完整的辩护意见。针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孟律师积极与公诉机关和法院沟通说理,强调当事人无犯罪前科、积极补救、自愿认罪等可宽宥情节。
最终,法院采纳了孟翔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认定二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综合考量自首、坦白、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等情节,对被告A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被告B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二人均未被实际收监执行。原本当事人可能面临实刑和高额罚金,而最终实现了“实刑变缓刑”,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避免了监禁刑罚对家庭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结合广东地区的办案经验,在刑事辩护案件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像本案中,及时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书,为从轻处罚提供了有力证据。同时,律师要精准把握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对案件中的各种情节进行细致分析和论证,形成完整的辩护意见。在与公诉机关和法院沟通时,要善于强调当事人的可宽宥情节,争取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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