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当事人曹某遇到了一个棘手的法律问题。他与被告张某存在材料款债权债务关系,张某无力偿还欠款,便以从某房地产公司抵账所得的房屋作价61.5万元抵债,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地产公司也根据张某指示向曹某交付了房屋,曹某实际入住并缴纳相关费用。然而,张某却擅自与第三人古某串通,让房地产公司办理房屋备案注销手续,并与古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办理网签,古某还主张自己是房屋真实产权人,否认曹某与张某合同的效力。曹某多次要求办理产权登记都没有结果,于是找到了秦皇岛徐丽平律师。徐丽平律师2008年开始执业,主要擅长处理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和经济纠纷等领域的案件,她还是海港区优秀社区法律顾问。
接手案件后,徐丽平律师习惯先全面梳理案件脉络。她发现,按照常规思路,要确认合同无效并实现产权登记,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张某与古某存在恶意串通行为。但在这个案件中,证据收集存在很大困难,因为很多关键证据都掌握在对方手中。而且,根据法律规定,要认定恶意串通,必须有足够的事实依据,这让常规的诉讼思路很难走通。这个案件的特殊障碍在于,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复杂,证据分散且难以获取,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秦皇岛徐丽平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她持有法学硕士学位,这让她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时更加得心应手。她首先精准梳理案件脉络,全面收集核心证据。重点收集了曹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材料抵房协议书》,以及房屋交接手续、各类缴费凭证等,还调取了电话录音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了曹某与张某以房抵债及房屋买卖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也佐证了张某与古某系借贷关系,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为借贷担保,古某存在恶意串通行为。接着,针对各方的抗辩逐一制定驳斥策略。对于房地产公司“非适格被告、无过错”的抗辩,她论证其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协助产权登记的义务;针对古某“系真实产权人、曹某与张某合同无效”的抗辩,结合证据进行驳斥;对于张某缺席庭审的情况,依法提交完整证据,确保案件事实完整呈现。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曹某与张某签订的相关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曹某已实际占有、使用涉案房屋并履行相应义务;房地产公司与古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真实买卖合意,双方构成恶意串通,合同应属无效;张某擅自办理房屋退还、更名手续,侵害了曹某的合法权益。法院缺席判决,确认房地产公司与古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网签合同无效,古某协助房地产公司办理网签注销手续;房地产公司协助张某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张某在办理完毕后协助曹某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手续,完全支持了曹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徐丽平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准备、专业的法律论证和精准的抗辩驳斥,成功帮助曹某实现了房屋产权登记。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两条可迁移的判断方法:一是在处理类似房屋买卖纠纷时,要注重收集和整理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证明自己的主张;二是要针对对方的抗辩制定合理的驳斥策略,通过法律论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徐丽平律师连续7年获得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年度优秀律师,她用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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