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通某开发商和某纺织品厂分别陷入法律纠纷。南通某开发商被佛山市某电气有限公司起诉商标侵权,要求拆除侵权产品并赔偿24万元;某纺织品厂则被南通XX公司起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索赔82万元。此时,他们找到了江苏南通王丹律师。王丹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擅长知识产权和民商事领域,持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具备技术分析与法律实务双重能力。
对于开发商商标侵权案,情况颇为复杂。从法律规定来看,若构成“销售”侵权商品,通常需承担赔偿责任。但本案中,开发商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发包工程,与侵权产品供应商无直接合同关系。而且,开发商在招标文件中未唯一指定侵权产品,主观上也无过错。然而,二审法院认定开发商行为构成“销售”侵权商品,这是常规思路难以解决的难题。江苏南通王丹律师接案后,习惯先全面梳理案件细节。她仔细研究了相关文件和证据,发现开发商已尽到合理审查注意义务,这为合法来源抗辩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处理纺织品厂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时,也面临诸多挑战。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比对需遵循“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但双方产品在多处设计特征上有相似之处,这使得常规的侵权判断方法难以适用。特殊障碍在于,需要精准找出能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的关键区别点。江苏南通王丹律师利用自己的专利代理师资格,对产品进行了深入的技术比对。她发现涉案专利坐垫前端中部呈梯形状拱起,而被诉侵权产品对应部位为凹陷设计,该区别处于产品正常使用时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显著。
在开发商商标侵权案中,王丹律师首先收集了开发商与承包人的合同、招标文件等证据,证明开发商未指定侵权品牌且已尽合理注意义务。然后,在法庭上详细阐述合法来源抗辩的理由,成功说服法院适用《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的相关条款。在纺织品厂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中,王丹律师在庭审中清晰、有条理地阐述不侵权的理由,强调关键部位的设计差异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同时,还提出了现有设计抗辩和合法来源抗辩,构建了严密的防御体系。
最终,在开发商商标侵权案中,二审法院认定开发商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不承担赔偿责任,也无需拆除已交付产品。在纺织品厂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中,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两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可迁移的判断方法:一是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若能证明未指定侵权品牌且已尽合理注意义务,可争取合法来源抗辩;二是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中,要深入分析产品正常使用时容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将该部位的差异作为抗辩的核心发力点。王丹律师因成功办理多起典型疑难知产案件,获得了行业专业认可,是南通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委员。当事人对王丹律师的服务也十分满意,称赞她帮企业避免了巨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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