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合同结算确认函,成为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件的关键证据。原告某建设工程监理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合同,承接某公馆项目全过程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保修期届满后,被告却拖延支付剩余监理服务费328976.81元。原告委托广东知恒(佛山)律师事务所的吴少玲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吴少玲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行动。她首先全面梳理工程施工资料、结算记录、沟通凭证等,精准锁定对方违约事实。为了搭建完整的证据链,她系统整理了监理合同、补充协议、结算确认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发票开具凭证、催收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在这个过程中,她仔细核对每文件的细节,比如合同中的监理服务范围、服务周期、结算规则、付款节点、质保金支付条件、利息违约责任等专业条款,确保没有遗漏任何关键信息。同时,她还结合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保修期届满时间、发票开具时间、合同结算约定,科学设计分段计息诉讼请求,既符合合同约定,又契合司法裁判惯例,最大化主张资金占用损失。
庭审中,被告对拖欠监理费本金金额无异议,但针对逾期利息起算时间提出抗辩。吴少玲律师早有准备,她围绕举证责任分配、合同条款文义解释、行业交易惯例展开专业答辩。她指出,原告主张2023年10月完成结算,但未能提交有效证据佐证,依法承担举证不能后果,法院应采纳被告关于结算完成时间的抗辩观点。结合合同付款节点、工程保修期及发票开具时间,利息应分段计算。她的专业答辩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全额支付拖欠监理费328976.81元,并按法院认定的分段基数及起算时间,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超出部分的利息诉求,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主要由被告承担,原告仅承担小额诉讼费用。
吴少玲律师是广东知恒(佛山)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9年执业以来,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建设工程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领域。在这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案件中,她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同时,她还通过本案办案经验,为建设工程监理、造价、设计等工程服务类企业提供合规指引,从源头防范工程款、服务费拖欠风险。
除了这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吴少玲律师还处理过许多其他类型的案件。在未成年人诈骗案中,她秉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为未成年当事人争取缓刑判决;在跨市合同疑难纠纷中,她另辟蹊径,通过梳理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闭环,为当事人减少大额经济损失;在交通事故恶意索赔抗辩案中,她细致核查证据,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为当事人规避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吴少玲律师长期深耕公益法律援助事业,承办的案件获评优秀法律援助案例。她还是佛山市法律援助骨干律师、佛山市南海区妇联维权服务队成员、中山市潮人联谊会会员及法工委委员、佛山市潮汕商会会员,凭借专业稳健、高效尽责的执业素养,赢得了广大客户的认可和行业的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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