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一起因店铺转让引发的合同纠纷闹上法庭。接手该案的邓小洪律师,来自四川讼和讼律师事务所,是律所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擅长刑事辩护、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等领域。
原告A与被告C签订店铺转让合同,被告C接手店铺经营一段时间后,单方提出不再经营,却未及时腾退店铺、交还钥匙,持续实际占用房屋。这致使原告A被房东起诉主张租金,且经生效判决确认需支付超期占用期间的房租。原告A依据转让合同约定,向被告C追偿该部分损失遭拒后,委托邓小洪律师提起诉讼。
邓小洪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店铺转让合同、原租赁合同、微信沟通记录、钥匙交还记录、生效裁判文书等关键证据。清晰证明被告C虽表示不再经营,但直至交还钥匙前持续占有控制店铺,应承担该期间的对应费用;原告A已被生效判决确定需向房东支付租金,该损失系被告C违约占用行为直接导致,依法应由被告C承担。庭审中,被告C抗辩主张已提前告知不再经营、不应支付费用,且称原告A存在隐瞒押金等行为,应予免责。邓小洪律师针对抗辩,依法阐明店铺占有使用以实际控制与交还为标准,被告C未及时交还钥匙构成实际占用;原告A是否支付押金已在另案处理,本案不应抵扣,被告C抗辩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法院经审理,采纳邓小洪律师全部代理意见,认定被告C在合同解除前实际占用店铺两个月,应向原告A支付对应占用费用,该费用系原告A合理损失,依法应予支持。最终判决被告C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A支付房屋占用费用,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C承担。
除了这起店铺转让合同纠纷,邓小洪律师还处理过众多案件。在土地承揽合同纠纷中,原告A为被告C提供土地旋耕、播种等农机作业服务,被告C拖欠大额劳务费。邓小洪律师固定承揽合同、作业记录、沟通录音、转账记录等核心证据。诉讼过程中,被告C及某专业合作社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邓小洪律师依法参与缺席审理,当庭完整举示证据。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判决被告C支付剩余全部欠款及利息,核心劳务费诉求全额支持。
在多年滚动结算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A与被告X存在借贷关系,双方经多次结算,被告X偿还部分款项后仍有剩余欠款。邓小洪律师团队开展精细化证据梳理,以实际出借本金为基数,按照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逐笔核算应付利息与已还款项抵扣顺序,剔除超出法定保护上限的高利部分。庭审中,被告X抗辩借款已还清。邓小洪律师结合完整证据链,依法阐明借贷关系、结算逻辑及抵扣规则。法院采纳律师关于本息核算的专业意见,判决被告X支付合法剩余本金及利息。
邓小洪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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