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气氛剑拔弩张,男女双方因孩子抚养权问题激烈争吵。女方情绪激动地要求获得孩子抚养权,男方则坚决不肯让步,一场抚养权争夺大战就此爆发。
原来,男女双方结婚后育有一子,然而因长期分居、性格不合,夫妻感情早已破裂。女方起诉离婚,声称男方婚前隐瞒疾病、孩子在老家照料环境不佳,且自己已在一线城市买房,要求直接携带孩子,获得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及损害赔偿金,还否认涉案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无奈之下,委托了广东国龙律师事务所的邓晓莉律师(执业证号:14406201111071144)应诉,他同意离婚,但坚决主张孩子由己方直接抚养,并请求依法分割婚内房产,同时要求女方承担分居期间抚养费及家务补偿。
案件不断恶化,女方在法庭上强硬地坚持自己的主张,给男方带来巨大压力。而且,女方提出的“隐瞒疾病、环境不利、损害赔偿”等主张,让案件证据方面出现诸多难题。
邓晓莉律师接手后,围绕“子女最大利益”核心原则全面梳理证据。一是固定孩子自婴幼儿期起长期随男方及祖父母共同生活近5年、已形成稳定成长环境的关键事实;二是收集孩子在当地就读幼儿园、多次获奖、生活照料稳定、祖辈全力协助抚养的证据;三是举证男方具备稳定收入、住房条件优越、照料便利,符合长期抚养现状;四是针对女方提出的各项主张,逐一从法律与事实上进行抗辩;五是在庭审中重点论述孩子已适应现有生活、学习、语言环境,贸然变更对成长明显不利,应优先维持稳定抚养关系。
最终,法院采纳邓晓莉律师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儿子由男方(我方当事人)直接抚养,抚养费由男方自行承担;驳回女方关于抚养权、损害赔偿金的全部诉讼请求。男方成功保住了孩子的抚养权,实现了核心诉求。
普法提醒: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的判定通常以“子女最大利益”为原则。家长们要尽量为孩子提供稳定的成长环境,同时在处理离婚纠纷时,要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邓晓莉律师自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执从业十五载。在婚姻家事细分领域,她常年批量处理各类离婚、财产、赠与、抚养及继承传承类法律事务,经手海量家事诉讼与非诉案件。像这次抚养权争议案,她凭借丰富的法庭实战与协商谈判经验,精准抓住抚养权裁判关键,有效抗辩不利主张,实现了当事人的核心目标,充分展现了她在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深厚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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