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学兵律师(执业证号133xxxxxxxx648445,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从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合同纠纷、保险理赔等领域经验丰富。他还是浙江省法学会科技与网络法治研究会理事、台州仲裁委调解员。很多人以为没有书面合同,维权就会困难重重,其实善用其他证据,也能打赢官司。
先看张X孩子的健身私教课退费案。委托人张X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与XX健身有限公司口头约定私教训练协议,9节私教课每节280元,共支付2520元。张X明确要求指派王X为专属私教,可王X离职后,法定监护人拒绝该公司重新选派教练,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却遭公司拒绝,公司仅同意退还70%费用。双方协商无果,张X委托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私教服务合同并全额退还剩余费用。
这起案件难点不少,没有书面合同,私教离职后公司推诿退费。马学兵律师开始收集证据,他先让委托人整理出收款凭证,又让其在手机里找出与健身公司的微信聊天记录,还找到当时在场的证人获取证人证言,最后去银行打印出支付费用的转账凭证。
在搭建证据链时,马学兵律师把收款收据和转账凭证结合,确定费用金额;将微信聊天记录和证人证言对应,证明双方服务合同关系以及私教离职的事实;把这些证据按时间顺序排列,清晰呈现事件发展过程;再将证据与相关法律条文对照,突出被告违约事实。
庭审策略上,开庭前三天,马学兵律师模拟健身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针对“未签订书面合同不构成合同关系”的主张准备了5个反证问题;当庭申请法院对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庭后第二天提交补充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口头达成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该私教服务基于委托人对专属教练王X的信赖订立,具有较强人身属性。现王X离职,委托人不同意更换教练,双方已无继续履行合同的信赖基础,委托人解除合同的请求合法有据。法院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该金额与证据认定的剩余6节课费用相符),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此案例体现了在没有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合理运用其他证据维权的重要性。
再看张X的车辆保险合同纠纷。张X为其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13万余元,使用性质非营业。保险期间内,张X之子李X驾驶该车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两名乘客,协商线下付款取消订单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路灯杆损坏。XX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并要求张X签署放弃理赔确认书。张X委托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89200元、路灯修复费10800元及评估费、诉讼费。
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保险公司对“营运行为”扩大化解读,对车辆损失评估价格及路灯修复费提出异议。马学兵律师收集证据时,先让张X提供顺风车平台的接单记录,包括接单时间、路线等信息;去交警部门调取事故责任认定书;委托专业机构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收集李X的上下班打卡记录,证明其接单与上下班通勤的关联性。
搭建证据链时,马学兵律师将顺风车接单记录和上下班打卡记录结合,证明接单时间、路线与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把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车辆损失评估报告对应,确定事故造成的损失;将这些证据与保险合同条款对照,说明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再把不同证据交叉印证,形成完整证据体系。
庭审策略上,开庭前两日,马学兵律师模拟保险公司可能提出的三个抗辩;针对“营运行为”的主张准备10个反证问题;当庭申请法院对评估机构的资质进行核实;庭后第三天提交补充代理意见。最终,法院采纳马学兵律师的核心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该金额与法院判决结果一致),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此案例为同类非营业车辆顺风车出行理赔纠纷提供了高效维权范例。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提炼出,在合同纠纷中,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也可通过其他证据构建证据链维权。面对复杂的法律争议,要精准界定法律边界,收集多方面证据,合理搭建证据链,并做好庭审准备,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