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权法律师(执业证号13204201810027344,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从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尤其在劳动工伤领域经验丰富。
工资纠纷一调解决
2025年10月10日,武进区牛塘一x金副食品经营部与员工因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问题产生劳动争议,员工申请仲裁,要求经营部支付工资6692元、加班费2206元、经济补偿4000元。杨权法律师作为经营部委托代理人参与案件。
杨权法律师接手案件后,先与经营部沟通,详细了解员工工作情况和工资发放记录。接着,前往仲裁委查阅相关劳动法规和类似案例,为调解做准备。然后,与员工代理律师取得联系,初步交换双方意见。在仲裁委组织调解时,杨权法律师积极与对方协商,提出合理调解方案。
在证据链搭建方面,杨权法律师将经营部的工资发放凭证、考勤记录等按时间顺序整理,与员工的诉求进行对比分析。同时,参考劳动法规,明确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将这些证据与法规结合,形成完整证据链。
庭审策略上,开庭前,杨权法律师模拟员工可能提出的问题,准备应对方案。预判争议焦点在于工资和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当庭积极配合仲裁委调解,针对员工诉求提出合理异议。庭后及时与仲裁委沟通,跟进调解进度。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营部于2026年3月24日前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员工调解款8000元(该金额为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再无其他劳动争议。这起案件体现了调解在劳动纠纷解决中的高效性。
停工待岗获赔七万
2017年9月8日,某某入职某公司从事快递取派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为其缴纳社保。2024年11月30日,某某发现办公系统账号无法登录、工作设备无法正常使用。2024年12月9日,某某向关联公司邮寄《返岗正常参加工作请求书》,2024年12月18日收到《停工待岗通知书》。2025年1月7日,某某以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提起劳动仲裁,诉求包括确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74039.4元、支付加班工资30423.79元、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8169.86元。杨权法律师作为某某的委托代理人参与案件。
杨权法律师先让某某整理入职以来的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资料。接着,前往社保局调取社保缴纳记录,以证明劳动关系。又联系快递公司,获取某某工作期间的派件记录。还对某某与公司的沟通记录进行整理,包括邮件、微信聊天记录等。
在证据链搭建上,杨权法律师将劳动合同与社保缴纳记录相互印证,证明劳动关系。把考勤记录、派件记录与工资条结合,分析加班情况。将沟通记录与《停工待岗通知书》关联,说明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
庭审策略方面,开庭前三日,杨权法律师组织模拟庭审,针对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进行演练。预判争议焦点在于停工待岗的合法性、加班工资的计算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当庭申请法院责令公司出示员工工资发放明细和加班审批记录。庭后提交补充代理意见,强调公司的违法行为。
最终,仲裁委判决公司一次性支付某某经济补偿金74039.4元(该金额根据某某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资计算得出),对其余仲裁请求不予支持。这起案件为劳动者在停工待岗情况下维权提供了成功范例。
劳动纠纷证据思维
从这两起劳动纠纷案例可以提炼出一些通用的证据思维和行动路径。在劳动纠纷发生时,首先要及时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沟通记录等。对证据进行分类整理,按照时间顺序和逻辑关系搭建证据链,使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在庭审前充分预判争议焦点,制定应对策略,积极与仲裁委或法院沟通。无论是调解还是仲裁,都要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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